这已经不是调皮捣蛋的范畴了,而是明显缺乏对他人的基本尊重和共情能力,确实需要专业的心理评估和干预。 而且15岁,早就不是懵懂无知的年纪了,完全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 最让人无语的就是这种时候跳出来“护犊子”的家长。很多时候,孩子这种扭曲的行为模式,根源往往就是家庭教育的严重缺位。平时不管教,出事了就想着花几百块钱“私了”,这本质上就是在纵容他继续作恶。 这几点真的非常关键: 1. 赔偿必须到位:医药费、误工费,包括受害者的精神损失费,一分都不能少。不能让受害者寒了心,也不能让熊孩子觉得犯错成本很低。 2. 家长必须担责:不仅要赔钱,还得立下实实在在的监管承诺。如果查出心理或行为异常,必须接受专业的医疗疏导和管控,而不是放回家继续“散养”祸害路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权利,而不是给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当“免死金牌”。这种故意伤人取乐的行为,必须让他付出足够深刻的代价,才能真正长记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