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胸文两朵小花收费150元,左手腕文“幸”字收费50元,泉州两家文身店因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被立案查处。 2026年3月9日,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鲤城区某文身店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事发时该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经调查,该未成年人于2025年12月2日到鲤城区某文身店咨询并要求文身,店主未核对身份证确认其是否成年,便为该未成年人在左胸上方文了两朵小花图案,面积约3厘米×4厘米,收取文身费用150元。 2026年3月24日,泉州市德化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德化县某文身店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执法人员立刻前往现场检查。经查,未成年人杨某(未满18周岁)于2026年3月21日到德化县某文身店咨询并要求文身,店主明知其为未成年人,仍为其在左手手腕文上“幸”字繁体样式图案,面积约2厘米×4厘米,收取文身费用50元。 近期,泉州查处了两起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案件,给文身经营者敲响了警钟。经营者不应为私利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主动遵守法律法规,合规经营,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女生穿校服进店买烟,邯郸一老板当场拒绝并挥手让其离开,称“门口还有穿一样校服的学生,不该挣的钱坚决不碰”。法律意识有别,思想格局迥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