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姓名电话,你们凭什么发到网上?”扬州女子投诉漫展反遭隐私曝光,主办方:已罢

笔尖下说法 2026-05-12 15:19:13

“我的姓名电话,你们凭什么发到网上?”扬州女子投诉漫展反遭隐私曝光,主办方:已罢免发布者 来源:据5月11日记者报道 最近江苏扬州发生了一件事,看得人后背发凉。一位姑娘参加了一场漫展,觉得跟宣传的差太远,自己被忽悠了,就拿起电话拨了12345投诉。本来嘛,投诉嘛,觉得自己的信息应该是保密的,被投诉方根本不可能知道是谁打的。 结果你猜怎么着?没过多久,漫展主办方直接在网上发视频,把她的姓名、电话号码清清楚楚贴在工单照片上,全网公开!女子气得直接报警,这事一下子就炸了锅。 一、“我就投诉了一下,凭什么把我挂网上?” 事情是这样的。这位女子参加完漫展,发现现场乱七八糟,跟宣传里说的“顶级阵容”“沉浸式体验”完全不沾边,感觉自己被当猴耍了。她也没吵没闹,就正常打了12345热线,反映问题。 按正常流程,投诉工单应该是保密的,投诉人的个人信息只有受理平台和相关职能部门能看到,被投诉的单位根本拿不到。可这位姑娘万万没想到,漫展主办方不仅拿到了她的完整工单,还把工单截图做成视频发到网上,上面赫然写着她的真实姓名和手机号。 这相当于什么呢?就好比你匿名给校长写信反映班主任问题,转头班主任就把你的名字和家庭住址贴在了教室门口。这不是明摆着威胁吗?“你再投诉,我就把你信息曝光,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告我的状。” 不少网友看到后直接怒了:“以后谁还敢打12345?投诉一次就被挂网上,这不是堵咱们老百姓的嘴吗?” 二、法律分析:主办方和泄露源头都跑不掉 这事表面看是主办方“恶意曝光”,但其实背后有两个层面的法律责任。 第一层:主办方擅自公开个人信息,违法了! 根据咱们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6条: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什么叫“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是说,你主办方把人家姓名电话贴出来,这本身就有明显过错——人家同意了吗?没有。这是处理投诉的必要环节吗?不是。你是为了公共利益吗?更不是。纯粹就是报复加吓唬人。 所以主办方至少得承担以下责任: · 民事赔偿:被曝光的女子可以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 · 行政处罚:监管部门可以对该主办方处以最高五百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也可以被罚款、禁业。 第二层:更关键的是——投诉工单到底怎么流出去的? 这才是这起事件最可怕的地方。12345投诉平台、承办单位、流转环节……到底哪一个环节、哪一个人,把带个人信息的原始工单给了被投诉的主办方? 如果是某个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泄露,那就不仅仅是民事问题了。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泄露,还可能涉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现在主办方说“发视频的人已经被罢免了”,但这远远不够。罢免一个发视频的,只是内部处理。大家最关心的是:工单是谁给的? 这个源头不查清楚,以后谁还敢放心投诉? 三、这件事踩破了咱们的安全感底线 说实话,漫展办得好不好是一回事,服务不满意可以整改。但你把投诉人的隐私公开放网上,这事性质就完全变了。 投诉渠道存在的意义,就是让普通人能放心地反映问题,不用担心被打击报复。如果打个12345都要冒着被“挂网”的风险,那很多人就会选择忍气吞声。那些真正有问题、需要曝光的事情,反而没人敢说了。 现在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这是好事。但光处理主办方的一个员工不够,必须把信息泄露的完整链条查清楚: · 工单是谁从系统里拿出来的? · 是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主办方的? · 是个人行为还是单位默许? · 有没有其他投诉人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 只有把这些都摊开说清楚,该罚的罚,该判的判,才能让老百姓重新信任投诉渠道。 结论:咱们普通人以后该怎么办? 这件事给咱们提了个醒:投诉有风险,隐私需谨慎。但这不代表咱们就不投诉了,而是要更清楚自己的权利。 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记住三步: 1. 第一时间截图、录屏、保存证据(像这位女子一样)。 2. 报警,要求警方查泄露源头。 3. 向12345平台再次投诉信息泄露问题,要求追责。 最后也想问问大家:如果你遇到这种事,投诉后被公开挂网,你敢不敢继续追究到底?你觉得泄露工单的“内鬼”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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