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六年竟需偿还前夫百万债务,法律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贵阳黎女士与前夫于2020年协议离婚,约定绝大多数财产归其所有。然而,一笔前夫在2017年婚姻期间因投资失败欠下的75万元债务,在二审中被法院改判为夫妻共同债务,黎女士需共同偿还。法院认定该债务发生于婚姻存续期且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关键转折点在于,离婚时财产几乎全归黎女士,导致前夫无财产可供执行,损害了债权人权益,有规避债务嫌疑。律师指出,离婚协议中“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无法对抗债权人。类似情况并非个例,湖北刘女士也曾因前夫担保债务离婚七年后被追责,经检察院监督才得以摆脱。此案警示公众,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与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密切相关,需谨慎对待。 离婚财产约定 夫妻间债权债务 离婚财产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