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陪老头去输液,不但很不顺还憋了一肚子气,有火不敢撒。 今天我们7点20就到了垂杨柳医院,8点女儿拿着从肿瘤医院开的药和诊断证明去输液室办理输液手续。 护士在检查用药的时候,发现肿瘤医院开的诊断证明上并没有要输的药和剂量。 处方上没有要用的药和剂量护士就不能给输液,要女儿去肿瘤医院找大夫重新开处方才能输液。 多亏这两家医院离的不远,女儿在医院门口扫了一辆单车骑上就赶往肿瘤医院,到了那里先去护士台,护士看了让去找医院办公室问问。 办公室又说需要找主治医生,可主治医生不在门诊需要去住院病房找。 女儿又去住院楼找到主治大夫,大夫看了开出来的单子,埋怨女儿当时为什么没有看清楚,如果当时提出来当时就能改正。现在改需要加号。 还说当天临时加号是从来没有过的,就这一次,以后再有这种要求就不允许了。 女儿本想说:“这是您助理当时没给写,是她的失误,我又不是大夫,我哪儿懂呀!”可话到嘴边咽下去没说,只想快点把问题解决。 重新去门诊大厅挂号、又回住院处找大夫开单子、最后再回门诊大厅去盖章处盖章,总算把诊断证明又重新开好,骑上单车匆忙往垂杨柳医院赶。 这么来回一折腾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输上液已经9点45分。 这也就是女儿去了忍着火没敢外露,这要是老头非在那里辩解个是非曲直。 这是开第三次的靶向药,从一开始就不顺,周三女儿来开药的时候主治医生的助理把药少开了两种,是女儿取药的时候及时发现,找他们更正了过来。 没想到药更正了,却把该输的液在证明上省略没写,这种一再出错我想不应该用“疏忽”二字所能解释的吧。 虽然是个实习助理,但即使是实习,这么明显的错误也不应该发生。 我和老头都很生气,要女儿找他们院长反映,可女儿说:“反映能解决什么问题?除非以后不再这里看病,否则解一时痛快,以后不定会遇到多大麻烦。” 活了大半辈子,从没办过这么憋屈的事。本想早去早回家,结果遇上医院接二连三出错。 女儿来回奔波一个多小时,等把老头安顿好输上液,才坐下来喝口水喘口气。 看着病床上输液的老伴,再看看满脸疲惫的女儿,看样子今天又要在医院耗一天了。 我只希望以后不要再出现这种不该发生的事,让病人家属少跑点无谓的冤枉路。(图片是出错的证明和更正过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