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了中年再看四川平昌这桩11年的旧案, 蕞大的可笑, 是恶人到了法庭上还觉得, 只要咬死了不认罪, 就能把自己造的罪全抹干净。 你说这事最让人牙根发痒的是什么? 是这个李某, 从一开始就揣着满肚子的坏水。 歌厅里见了陪酒的苏某, 转头就用谎话把人骗到厕所门口, 一把拽进去反锁了门,就动了邪念。 女孩拼了命地挣扎、呼救, 抵不过他的蛮力, 也盖不过歌厅的嘈杂, 最终还是被他糟蹋了。 得逞了不算, 他还转头把女孩拉到空包厢威胁, 生怕事情败露, 完事就改名换姓,脚底抹油跑了。 这一跑,就是11年。 更可笑的是什么? 这11年里,他半点悔过之心都没有。 死性不改,又对另一个女服务员伸出魔爪, 这才露了马脚。 DNA一比对,当年的旧账,一下子就翻了出来 。 被抓了又怎么样? 他嘴硬得很, 咬死了说自己不认识受害人,没做过这事。 可他忘了, 当年女孩第一时间就报了警, 伤情、物证、DNA证据,全留得完完整整。 三次比对结果丝毫不差, 完整的证据链摆在那, 不是他一句不承认,就能翻得了盘的 。 最后判了4年6个月。 人到中年才懂, 这世上最没用的东西,就是恶人的侥幸。 你以为跑了就没事了? 只要犯了法, 别说11年,就算是一辈子, 正义也总能找到你。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