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湖北恩施,男子婚内找三妹,3年多里陆续给三妹转账22万余元,多笔转账都

茂彦学法 2026-05-09 06:31:29

大快人心!湖北恩施,男子婚内找三妹,3年多里陆续给三妹转账22万余元,多笔转账都是520、1314这类特殊数字。妻子发现后协议离婚,随后将男子和三妹告上法庭。法院认定,男子未经配偶同意,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维系婚外情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判决三妹全额返还22万余元给女子。 1991年,谭某和梁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日子一直过得平淡安稳。 直到2020年,谭某结识了女子贺某,两人很快发展成了婚外不正当关系。 从2020年9月到2023年12月,这三年多时间里,谭某通过微信多次给贺某转账,加起来一共228893.25元。 这些转账里,不少都发生在情人节、纪念日,金额也都是情侣间常用的特殊数字,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都是用来维系婚外情的。 2024年,梁某意外发现了丈夫的出轨事实和这些转账记录。看着自己和丈夫辛苦攒下的钱,被他大手大脚花在了别的女人身上,梁某心灰意冷,很快和谭某协议离婚。 可离婚后,她越想越气:这些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谭某没经过她同意就私自转给情人,完全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 于是,她一纸诉状,把谭某和贺某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贺某全额返还这笔钱。 有意思的是,在法庭上,谭某反而主动站到了前妻这边。 他不仅认可梁某的所有举证和诉讼请求,还说自己是禁不住美色诱惑,失去了道德操守,违背了公序良俗,才做出这种错事。 他还提到,贺某无休止的要钱让他不堪重负,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更关键的是,他主动放弃了这笔款项的财产权利,明确表示贺某返还的钱,要全部归梁某所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谭某和贺某之间的转账行为,明显是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的赠与,不仅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所以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行为无效后,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再加上谭某也明确表示所有返还的钱都归梁某,所以最终判决贺某向梁某返还228893元。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吵翻了天。有人说“这种钱就该一分不少还回来,法院判得太解气了!” 也有人调侃“这丈夫倒也实诚,离婚后还帮前妻追债,也算浪子回头了”。 还有不少已婚网友在评论区互相提醒:别乱转钱,不然最后人财两空的,可能就是自己。说到底,婚内财产本就是夫妻双方共有的,想靠不正当关系捞钱,最后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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