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你品,你细品,真挺邪门的。 同样是把别人的歌唱火了,你发现没,旭日阳刚当年那哥俩,靠着《春天里》从春晚火遍全国,结果呢。汪峰直接一纸声明,不许他们再唱《春天里》,差点闹上法庭,那之后哥俩也就凉了大半截,可再看大衣哥朱之文,这些年《滚滚长江东逝水》唱到《驼铃》,商演一场接一场,愣是跟没事儿人一样。这差距,扎心不。 凭啥。我琢磨着,原因没那么玄乎。大衣哥唱的多数是有点年头的经典老歌,好些老歌版权归属复杂得很,甚至早就进入公共版权了,不像《春天里》那是汪峰还在“保质期”里的原创金曲。而且你想着,原唱有时候也乐得看他这么一唱,把那些快被遗忘的老歌又给盘活了,就当免费宣传呗。 可你要说真没人告他,那就想少了。大衣哥早年也吃过版权官司,导演谷传民就因歌曲版权和他对簿公堂。结果怎么着,庭外和解,据说大衣哥一分钱赔偿都没掏。有律师就把话说明了,这根本不是他不侵权,是维权成本实在太高,很多时候“告不动”。 说白了,大衣哥不是活在法治的真空中,他只是在版权的“灰色地带”上走了太久,暂时没碰上硬茬罢了。大家怎么看他这“刀尖上跳舞”的日子,评论区唠唠。要是觉得我说得在理,点个关注,咱下回接着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