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西安17岁的高明遭同学王星等人霸凌致死,父亲高德隆痛失爱子后出家为僧

田埂清新 2026-05-08 08:14:41

1998年,西安17岁的高明遭同学王星等人霸凌致死,父亲高德隆痛失爱子后出家为僧。五年后他意外得知,当年害死儿子的凶手早已刑满释放、逍遥法外。 刚才刷到一个98年的旧案,看得我直冒冷汗。 西安17岁男孩被同学活活打死。结果呢?主犯因未成年,赔了3000块就免了刑责。 男孩父亲高德隆心如死灰,遁入空门。可五年后他惊觉,当年那些施暴者早已出狱,日子风生水起。凭什么我儿子永远停在17岁,杀人犯却能拥抱未来? 这位绝望的父亲最终还俗,自制炸弹去复仇,把自己也送上了刑场。临走前只留下一句:“儿子,爸爸来陪你了。” 法律是保护每个人权益的底线,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实施暴力的借口。这位父亲失去儿子的悲痛可以理解,但通过暴力复仇只会造成更多悲剧,不仅无法弥补损失,还会让自己也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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