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杀熟!重庆,男子表哥告诉他,自己开金融公司,给他一份高薪工作,每月保底15000元,男子信以为真,乖乖追随表哥,不料,上班第3天,表哥就以“工作配车”为由忽悠,以男子名义办了9.58万车贷。表哥说首付他出、月供公司承担,贷款还清车就过户给男子,男子高兴坏了,急匆匆办了贷款,没想到,手续办完,不仅工作和工资没了踪影,他还发现表哥竟把车偷偷抵押套现,自己既没拿到车,也没赚到钱,反倒背上了巨额债务,结局令人唏嘘。 小郑原本是个普通的上班族,每天干着收入不高、也不稳定的活儿,心里一直盼着能找份高薪又稳当的工作。 就在他求职心切的时候,今年3月份的一天,亲表哥甘某主动联系上了他,语气热络得不行,说自己开了家金融公司,现在业务扩张急缺人手,第一个就想到了自家表弟,要带着他一起赚钱。 为了让小郑放心,表哥反复强调“咱们是亲戚,我肯定不会坑你”,还许下承诺,只要来上班,月薪保底1.5万。 这份工作轻松、不用风吹日晒,干得好还有额外提成和奖金,甚至还描述了公司的规模和前景,说得天花乱坠。 小郑本来就对亲戚没什么防备,再加上这份远超当地平均水平的工资太诱人,当场就答应了入职,连公司资质、工作内容、合同细节都没仔细核实,就跟着表哥去了。 入职没两天,表哥就以“工作需要用车”为由,跟小郑提起了买车的事。 他说自己来付首付,让小郑以个人名义办车贷,后续月供全部由公司承担,不用小郑花一分钱,等贷款还清,车子就过户到小郑名下,相当于公司给员工的福利。 小郑听着也觉得合理,跟着表哥到巴南区一家车行,买了一辆总价12万多的二手SUV,表哥付了2万首付,剩下的9.58万车贷,全都是以小郑的名义办的。 办手续的时候,表哥一直在旁边催促,让他赶紧签字按手印,说只是配合公司走个流程。 小郑也没多想,全程都以为只是办工作用车的手续,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签的是贷款合同。 可等所有手续办完,表哥就开始变脸了,对之前承诺的1.5万月薪只字不提,安排工作的事也一拖再拖,一会儿说公司业务调整,一会儿又让他再等等,连面都很少见了。 直到后来,小郑收到了银行的车贷还款提醒短信,才彻底慌了神。 短信里明确写着,他名下有一笔9.58万元的车贷,每月需要按时还款,一旦逾期就会影响个人征信。 他赶紧找表哥对质,可对方不仅不承认之前的承诺,还满嘴污言秽语推卸责任,最后直接失联了。 更让他崩溃的是,他后来才知道,表哥早就把登记在他名下的车偷偷抵押了出去,套取了资金,小郑别说没拿到一分钱工资,连车子的影子都没见着,反倒要独自承担近10万元的债务。 走投无路的小郑只能选择报警求助,可民警表示,这件事涉及民事合同纠纷,小郑是亲自签字确认了车贷合同的,法律上具备效力。 他需想要证明自己被欺诈、撤销合同,需要收集完整的证据,维权过程会非常漫长复杂。 如今小郑不仅没了高薪工作,还背上了巨额车贷,每月两千多的月供让他根本无力承担,逾期的风险和征信污点的威胁压得他喘不过气,亲戚情分也彻底碎了一地。 这件事被曝光后,不少网友都在心疼小郑的遭遇,也有人感叹,有时候最防不住的,就是身边打着“为你好”旗号的熟人。 监管部门也提醒,这类求职骗局的核心套路,就是利用熟人信任,先用高薪画饼,再以“工作配车”等理由诱导求职者办贷款,最后让求职者独自背负债务。 哪怕是亲戚朋友介绍的工作,也不能盲目信任,涉及签字、贷款的事,一定要核实清楚再做决定,别让一时的信任,变成了一辈子的麻烦。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小郑的表哥虚构金融公司高薪工作,谎称公司承担月供、贷款还清过户车辆,诱骗小郑在不知情下签订9.58万元车贷合同,属于典型欺诈行为,小郑可据此请求法院撤销贷款合同,但需要收集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证明欺诈事实。 《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 小郑表哥以招聘为名诱骗小郑办车贷,拿到车后偷偷抵押套现,失联且拒不还款,非法占有目的明确,涉案9.58万元属数额较大,已涉嫌合同诈骗罪,小郑可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追回损失 。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