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湖南一小偷,半夜偷车逃跑时摔成重伤,竟然起诉车主索赔30万。一审法院判车主全责,赔11万多。车主和保险公司当场反诉:他犯罪摔伤,凭什么要我赔精神损失费?二审结果一出,网友直呼:这才是法治! “我被小偷偷了,还得赔小偷30万?” 徐鑫焱拿着法院的传票,站在家门口,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整个人都懵了。 那可是偷我车的人,他摔伤了,凭什么让我赔钱? 事情得从2017年4月那个凌晨说起。 半夜一点多,湖南岳阳的徐鑫焱被一阵响动惊醒。他跑出去一看,院子里那辆摩托车不见了。 他马上报了警,可心里实在不甘心。大半夜的,贼应该跑不远。 徐鑫焱一咬牙,开着自己的小客车就追了出去。 没开多远,他就在前面的路上看见了那辆熟悉的摩托车。一个黑影正骑着它往前狂奔。 他一脚油门,追了上去。 骑车的人叫付涛,可不是什么初犯。后来警方查明,这个人两个月内已经偷了三次车,是个盗窃团伙的头目。 那天晚上他刚得手,没想到车主这么快就追了上来。 两辆车在乡间路上你追我赶。最后徐鑫焱把车逼停了,可过程中两车发生了碰撞,付涛重重摔在地上,当场动不了。 这一摔不轻。面颅骨多处骨折,牙齿也掉了好几颗,后来鉴定为十级伤残。 付涛被送进医院,偷车的事也瞒不住了。加上之前的案底,法院判了他一年九个月的有期徒刑。 徐鑫焱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车拿回来了,贼也抓到了,该判的判了。 可他错了。 付涛出狱后,转头就把徐鑫焱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清单列了长长一串: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加起来整整30万。 理由是:你开车撞了我,就得负责。 消息传开,街坊邻居都觉得难以理解。偷东西的人,怎么反过来向受害者索赔? 可一审法院的判决,让很多人没想到。 岳阳县法院把这事定性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显示:徐鑫焱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负主要责任;付涛无证驾驶,负次要责任。 法院最后判保险公司赔付11万多,徐鑫焱个人赔偿1255元。 付涛嫌赔少了,不服,上诉。保险公司也喊冤,跟着上诉。 徐鑫焱没上诉,大概觉得1255元不算多,认了算了。 可接下来的二审,彻底扭转了局面。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梳理了案件。法官发现,这根本不是交通事故,这是失主在追小偷。 一个是偷车的贼,一个是追贼的车主。一个是违法犯罪,一个是保护财产。 二审法院的判决写得很清楚:徐鑫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审判长邵莉茜在判决书中强调:“付某实施的是盗窃犯罪行为,徐某追赶、逼停,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正当防卫造成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审最终判决:驳回付涛的全部诉讼请求。徐鑫焱不用赔一分钱,保险公司也一分钱不用出。付涛的医药费和伤残后果,全部自己承担。 说到底,法律不能要求一个追贼的人,还得跟小偷保持安全距离。 道理其实不复杂:你偷了我的东西,我追你,你自己摔伤了,凭什么让我赔?如果这都要赔,那以后谁还敢追小偷? 如今,付涛要自己承担所有的医药费,还要继续服完他的刑期。偷了东西还想讹人,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总之,这次的判决给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正当防卫,不需要为犯罪者的受伤买单。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偷车贼受伤索赔17万,法院:不赔》 文|两难全 编辑|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