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批捕不批捕,和储户有啥关系,银行为储户负责,员工转走储户的钱那是员工和银行的事,必须优先解决储户的问题,不能让员工背锅不解决储户的问题,根本就是两码事! 储户没有义务为银行的管理失职和内控漏洞买单,更不该卷入银行和涉案员工的内部纠纷里。司法追责是一回事,兑付储户存款是另一回事,必须先保障储户本息全额安全到位,至于追究员工责任和储户也没毛线关系。银行不能本末倒置,拿查案当拖延赔付的理由,让无辜储户承受资金损失和维权煎熬,这既不合规,也不合情理,更辜负了老百姓对银行的基本信任。 储户资金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