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利润和公共资源收入,能不能与国民共享? 有时候会想到这样一个问题:国家征收的税收,归入国库,用于教育、医疗、国防等公共支出,这是大家都理解的做法。那么,国有企业在缴完税收之后,剩下的利润,是不是也应该属于全体国民? 再比如说,国内许多旅游景点的门票收入,还有城市里路边停车位收取的费用,在扣除应缴税收之后,剩下的钱,是不是也同样应该分给每一个中国人?哪怕每人只分到一百元,甚至更少,从道理上讲,那也是属于大家的。 当然,现实中完全“按人分发”会遇到不少困难,比如操作成本高、资金分散后难以发挥实际作用等。但回到问题的起点:当资源属于全民,它的收益在满足必要的再投资和管理成本之后,是否应当以某种形式回馈到每个人身上?哪怕只是一种更透明的公共服务改善,或者更清晰的分红机制。 这个问题不一定非要求一个“发钱”的答案,但值得我们一起认真想一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