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宿同学家致一死一伤案取消开庭,因为被告人变更辩护律师,一审开庭临时取消。临时变更辩护律师是什么操作?当然,被告人有这个权利变更辩护律师,只是不知道为何会临时变更辩护律师,或许是现在的辩护律师让被告人家属或者委托人不满意?或者是需要调整辩护策略? 而在这起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鉴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的时候处于急性发作期,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虽然犯罪嫌疑人依然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可依法从宽处罚。 这也就意味着,被告人家属可能最大限度为被告人求得最低惩罚,只是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因为男子的举动而造成同学家一死一伤的悲剧,让受害者家属情何以堪? 我认为,事情已然发生,一方面要积极地赔付受害者家属,争取得到一定的谅解,用实际行动向受害者赎罪,争取宽大处理;另一方面还是要认罪伏法,不管是被告人有没有病,别人都没有道理为你的行为承受莫名地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