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外交部再次发话,催日本赶紧把当年遗留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全销毁干净,还咱们老百姓一片安心的净土。 而日方这么多年迟迟推不动进度,根本不是 “没能力” 这么简单。 时间倒回到 80 多年前,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期间,违背国际公约,秘密研制和生产了大量化学武器。从 1931 年 "九・一八" 事变到 1945 年战败投降,侵华日军先后在中国多个城市建立毒气工厂或化学武器装配厂,还在多地部署了化学战部队。 这些丧心病狂的侵略者,不仅在战场上对中国军民使用化学武器,在战败投降前,为了掩盖罪行,还把大量未使用的化学武器匆匆掩埋或者丢弃。 他们烧毁了相关文件,销毁了记录,把这些致命的毒弹随意埋在地下、丢在山间密林、沉在江河湖泊、扔在海港滩涂,甚至直接扔在居民区附近。 就是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给中国人民留下了长达 80 多年的安全隐患。 最让人痛心的案例发生在 2003 年 8 月 4 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的一个施工现场,工人们挖出了 5 个锈迹斑斑的铁桶。当时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有人把这些桶拉到了废品收购站准备切割变卖。 就在切割的时候,桶里的褐色液体突然喷溅而出,接触到了在场的人。最终,这起事件造成了 1 人死亡,42 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经调查,这些桶里装的就是日本遗弃的化学武器 —— 芥子气原液。 那个不幸去世的受害者叫李贵珍,在中毒 18 天后不治身亡。而另一个受害者牛海英,被医院诊断为 "芥子气糜烂剂中毒、免疫力低下,不能治愈",后半辈子都在被各种无法治愈的病症折磨着。 这样的悲剧不是个例。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共有 2000 多人因为接触日遗化武而受到伤害,其中仅在中国东北地区就超过了 1000 人。 这些受害者,有的是在田里干活的农民,有的是工地施工的工人,有的只是路过的普通人。他们什么错都没有,却要为 80 多年前侵略者犯下的罪行买单,承受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 除了直接伤人,这些毒弹还在悄悄污染着我们的环境。在一些日遗化武埋藏区域,大面积的土壤受到了砷污染,农田和林地处处散落着炮弹和弹片,毒剂被分散在土壤里,对生态环境造成了长期的破坏。 面对这样的情况,中国政府一直在积极推动销毁工作。从上个世纪 90 年代开始,中日双方就开始了日遗化武的处理合作。 1997 年《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正式生效,公约里明确规定,缔约国承诺销毁遗留在另一缔约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遗留国应该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 按照公约的规定,日本本应该在 2007 年内完成所有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销毁工作。公约还特意设定了 5 年的宽限期,也就是说最晚 2012 年必须完成。 但实际进展呢?用四个字形容就是:严重滞后。 截至目前,在中方的大力协助下,日方总共才挖掘回收了约 16 万枚日遗化武,销毁了大约 13 万枚。这个数字听起来不少,但对比一下总量就知道差距有多大了。 截至 2025 年 3 月,还有大约 25 万枚日遗化武尚待挖掘回收,这还不包括那些还没被发现的。而吉林哈尔巴岭这个最大的埋藏点,还有大约 27 万枚待处理。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销毁期限已经四次逾期了。2007 年、2012 年、2016 年、2022 年,每一次到了约定的期限,日方都没能完成任务。 现在最新的期限是 2027 年底,距离现在只有一年多时间了,按照目前的进度,第五次逾期的风险正在持续攀升。 为什么进度这么慢?问题的根源很清楚,就是日方重视不够、投入不足。 日方从来没有主动提供过任何有价值的埋藏线索。当年战败时他们系统性销毁了相关文件,现在又以 "没有档案记录" 为借口,拒绝全面、详实、准确地提供日遗化武的埋藏信息。 资金和技术投入也远远不够。这么大的销毁工程,需要大量的专业设备、技术人员和资金保障,但日方在这方面一直是能拖就拖,能省就省。 甚至在一些销毁作业中,还出现了安全问题,给现场工作人员带来了风险。 80 多年前,日本侵略者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80 多年后的今天,他们最起码应该做的,就是把自己当年留下的烂摊子收拾干净,把这些埋在中国地下的毒弹彻底销毁。 我们不需要什么道歉,也不需要什么赔偿。我们只想要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想要我们的土地不再被毒剂污染,想要我们的人民不再被这些 80 多年前的武器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