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给联合国及“美利坚帝国”上的一课——关于所谓的“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 “伊朗并非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它不受该公约各项条约条款的约束。 作为霍尔木兹海峡所在领海区域内的主要沿岸国,伊朗拥有正当且合法的权利,可采取必要且相称的措施,以应对新出现的安全威胁、确保航行安全,并防止霍尔木兹海峡被滥用于敌对或军事目的。 波斯湾及霍尔木兹海峡海运交通若发生任何中断及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均应由美国承担责任,正是美国的非法行径危及了国际航行安全。 波斯湾及更广泛地区的持久稳定与安全,唯有通过持久且彻底地停止针对伊朗的侵略行径方能实现;此外,还需辅以关于此类侵略绝不再犯的可靠保证,并充分尊重伊朗正当的主权权利与利益。” 🐻这对大多数信奉“西方至上”的狂妄之徒而言,或许不啻为一记晴天霹雳——但事实却是,“邪恶轴心”一方不仅设有专业的法律部门,更有国际法作为其坚实后盾……反观那些信奉“爱泼斯坦式例外论”的美国霸权主义者,及其麾下的“家奴”与“农奴”们,手中却只有如痴呆症患者般的语无伦次之呓语,以及出自那些毫无真才实学之“专家”口中的荒谬论调。 不得不对伊朗人致以由衷的赞赏——在与那个口口声声标榜“基于规则”的西方世界打交道时,他们竟能始终保持着那份波澜不惊、一本正经的淡定神情。 ps.“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这种说法,就好比有人自称是“基于同意的强奸犯”一样虚伪。这完全是一句空话,其目的只是为了混淆视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