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湖南岳阳,4月27日,一名女子接到读高三弟弟学校的电话,说他喝下同学往杯子里放的东西后进了医院。女子赶到医院时,弟弟已经讲不了话,医生诊断为呼吸性碱中毒,再晚送20分钟,气管一肿人就没了。事后校方通报却只提"禁带违禁品管理",对故意伤害只字不提,想用"组织双方家长协商"把刑事案给抹平。网友炸锅:这都投毒了,还协商啥? 那天是课间,老师刚离开教室,学生们各忙各的,有人低头刷题,有人起身接水,17岁的李某(化名)从座位上起身去洗手间,没多停留,也没人特别注意他离开。 问题就出在这段空档,等他回到座位,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他坐下,像往常一样拧开水杯,喝了几口水,刚咽下去没多久,他整个人突然不对劲了。 一开始是轻微的僵住,像被呛了一下,但很快,情况明显不对,他想咳,却咳不出来,喉咙像被什么卡住一样,脸色从正常变红,再一点点发青。 旁边同学起初还以为是喝水呛到,但几秒钟后就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他的呼吸越来越急,胸口起伏很大,却发不出声音,嘴张开了,说不出话,只能发出很细很沙哑的气声,他站不稳,扶着桌子,没多久就直接滑倒在地。 教室一下子乱了,有人跑去叫老师,有人围在旁边不知所措,李某躺在地上,身体蜷着,手死死抓着衣服,整个人明显在挣扎。 老师赶来后,赶紧让人开窗通风,组织送医,有人想把水杯递给他,让他再喝点水缓缓,但他一看到杯子,明显往后躲,脸上带着明显的恐惧,送去医院的路上,他一直在大口喘气,但节奏很乱,像是怎么吸都不够。 急诊室里,医生一边处理一边问情况,李某几乎说不了话,只能用手指着喉咙,眼神很急,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基本判断,他是接触了强刺激性物质,导致喉咙和食道出现灼伤,呼吸系统也受到影响,最后给出的诊断是“呼吸性碱中毒”。 医生后来回忆,当时他的缺氧表现已经很明显,如果再晚一点送来,气道一旦严重水肿,很可能直接窒息,换句话说,这不是普通的不适,是实打实的生命危险。 经过吸氧和用药处理,情况慢慢稳下来,但李某整个人很虚弱,短时间内说不了话,只能用吸管喝一点水。 家属赶到医院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状态,姐姐冲进病房,喊他的名字,他想回应,但喉咙里只能发出断断续续的气声,嘴唇动了几次,还是说不出来话,手一直抓着被单,满是汗。直到姐姐握住他的手,他才稍微放松一点。 医生说得很直接:命是保住了,但喉咙和食道受损,恢复需要时间,短期内吃东西和说话都会受影响,对一个正在冲刺高考的学生来说,这几乎是整个节奏被打断。 事情很快引起学校关注,通过同学回忆和现场情况,怀疑很快集中到一名学生身上,因为就在几天前,两人因为打扫卫生分工发生过争执,说过几句重话,之后表面上各忙各的,没再继续冲突,但这件事显然没有真的过去。 警方随后介入,把水杯带走检测,也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知情情况显示,被怀疑的学生一开始有回避,但随着调查推进,事情逐渐清晰。 目前,具体投放的是什么物质,还没有正式公布,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但另一边,学校的回应却先一步引发争议。 校方发布的通报里,重点提到的是“加强违禁品管理”,以及后续“组织双方家长协商处理”,但对于是否存在故意伤害,没有明确表述,这一点让不少人觉得不对劲。 有家长直接提出质疑:如果真的是往别人水杯里放刺激性东西,这已经不是普通违纪,而是很严重的行为,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用“协商”来处理,是否合适?也有网友直言,这种事情如果处理模糊,只会让问题变得更严重。 从法律角度看,如果调查确认存在主观故意,并且造成了实际伤害,即便是未成年人,也不意味着可以简单带过,怎么定性、怎么处理,需要依法来。 截至目前,李某还在医院恢复,医生表示,整体情况稳定,但恢复需要时间,他现在大多数时间在休息,说话仍然困难,只能用简单手势交流。 有一个细节让家属印象很深:他现在一看到水杯,就会下意识避开。 这件事还没有完全结束,警方调查在继续,学校、家长也在参与处理,最终会怎么定性、怎么收尾,还有待进一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