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男子嫖娼时猝死,妻子起诉卖淫女,索赔131万元!卖淫女:“我都沦落到“卖肉”了,哪来的钱赔偿?而且他自己猝死,和我有什么关系!”而法院的判决亮了!!!网友:判决没毛病!不是谁闹谁有理! 这事发生在2025年5月21日下午,广东清远连州的一间出租屋里。53岁的谢某乙揣着几百块现金,熟门熟路地敲开了罗某的房门。据悉,二人此前已有过多次非法交易,并非初次接触,久而久之形成了私下往来。谁也想不到,这场违规的碰面,会直接酿成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 谢某乙进门后先去厕所冲洗,出来站在床边和罗某闲聊。 没说几句话,他突然全身抽搐,眼睛直往上翻,失去了意识。 罗某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懵了,大声喊了他两声没反应。 她没有慌乱逃跑,立刻跑到客厅拿出手机拨打了110报警。 从谢某乙到达出租屋到罗某报警,前后只有短短十分钟时间。 110接警后迅速转接120,急救人员和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 遗憾的是,谢某乙经全力抢救无效,最终还是失去了生命。 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明确,死因为猝死,排除他杀可能。 事后警方调查发现,两人从2025年1月初相识,共发生过四次交易。 每次谢某乙支付200到400元嫖资,罗某累计获利仅1100元。 罗某因多次从事卖淫活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公安机关依法对她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本以为事情到此就告一段落,没想到谢某乙的妻子和女儿不干了。 她们一纸诉状将罗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1万元。 家属认为,罗某提供非法性服务是导致谢某乙猝死的直接原因。 还声称罗某没有及时有效救助,延误了最佳抢救时机。 罗某在法庭上情绪激动,说出了那句让无数网友共情的话。 她表示自己生活本就艰难,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赔偿。 连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 法院曾主持调解,但双方分歧太大,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法院审理查明,罗某发现异常后立即报警,已尽到合理救助义务。 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罗某对谢某乙实施了加害行为。 谢某乙的猝死是自身疾病导致,与罗某的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罗某的违法行为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不能再重复追究民事责任。 2025年8月1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096元,也全部由谢某乙的妻子和女儿承担。 判决结果公布后,立刻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 绝大多数网友都站在法院这边,称赞判决公正合理。 这起案件再次告诉我们,法律不支持"谁死谁有理"的歪理。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 非法交易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者理应承担相应风险。 法院没有和稀泥,守住了法律的底线和公平正义的原则。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