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者超话记录者超话对司法系统内部的败类,应该“罪加一等”从快从严从重处置,才能维护法治精神、权威及尊严!
2025年9月5日,山西法官吕某某以“补充案件材料签字”为由,将离婚案当事人王女士诱骗至办公室反锁房门,强行搂抱、摸胸臀、亲吻,还说出“你真吸引人”“还害羞呢”“你是不是嫌我老了”“你同意我就多判你财产”等虎狼之词!王女士连呼“不要”并录下16分钟录音。
更离谱的是,女方实名举报7个月竟无回应,直到今年4月10日录音曝光引发舆论关注后警方才行政立案,4月12日吕某某被停职,纪检部门介入。
讽刺的是吕某某还是审判监督庭的庭长,专门负责纠正错案,一个自己都在违法犯罪的人,怎么去监督别人?如果连法官都耍流氓,听话就让你胜,不听话就让你败,那法律的公正又何在?
所以,仅停职、行政立案远不够吧?这应该算《刑法》第237条的强制猥亵罪吧(最高可判5年)?如果法官办公室算公共场所的话,按“当众猥亵”还可判5年以上!而且这种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败类必须开除公职、终身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