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山东一个16岁少年被警察带进审讯室,要他供认强奸杀人的案情。少年吓坏

史太郎呀 2026-04-27 17:13:05

2005年,山东一个16岁少年被警察带进审讯室,要他供认强奸杀人的案情。少年吓坏了:“我什么也没做!”审讯警察二话不说对其拳打脚踢十几分钟。最终少年被迫承认犯案,直到15年后才真相大白。   2005 年,山东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在废弃厕所遇害,15 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因曾出现在校园角落、请过病假,被警方锁定为嫌疑人,审讯室里,没有监护人在场、无完整录音录像,他被持续殴打 31 小时,在刑讯逼供与诱导下,被迫编造作案细节,签下有罪供述。   尽管现场无他的指纹、DNA 等任何物证,多名同学作证其案发时在操场跑操,无作案时间,2006 年他仍被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   入狱后的张志超,顶着 “强奸杀人犯” 的污名,在重刑犯监区饱受欺凌,却从未放弃自救,他悄悄向懂法律的退休狱警请教,把法律书籍拆成单页藏在床板下,深夜苦读记满笔记;他留意狱友谈话,记下关键线索传递给母亲;他保存被打坏的衣物,模仿审讯语气还原逼供场景,15 年间写下 12 本申诉信、3 本案件疑点笔记,这些笔记后来成为翻案关键。   高墙外,母亲马玉萍辞掉工作,倾尽所有为儿申诉,她往返省城与北京,吃尽苦头、受尽冷眼,2012、2014 年两次申诉被驳回仍不放弃,2017 年,最高法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山东高院再审,复查人员依据张志超的笔记找到当年作伪证的同学李某,李某终于承认被刑讯逼供后诬陷张志超。   2020 年 1 月 13 日,山东高院再审宣判张志超无罪,此时他已从懵懂少年变成 31 岁的成年人,人生最宝贵的 15 年葬送在监狱里。   无罪判决后,张志超拿到 332 万元国家赔偿,先为母亲租了新房,到父亲坟前告慰冤屈得雪,2021 年,涉案 10 名检察人员被通报处理,迟来的追责给了他慰藉,如今他学着适应社会,找了仓库管理员的工作,努力重启人生。   张志超案是一场跨越 15 年的司法纠错,更是对 “疑罪从无” 原则的生动践行,刑讯逼供、证据审查疏漏酿成的冤狱,毁掉的不仅是一个少年的青春,更是一个家庭的幸福,但张志超的执着自救、母亲的永不言弃,以及司法系统最终的自我纠错,让正义没有缺席。   这起案件警示我们,司法公正容不得半点瑕疵,每一次程序正义的坚守,都是对公民权利的最好守护;而每一次冤错案件的纠正,都在为法治进步注入力量,愿类似悲剧不再重演,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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