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保护弱者的,法越繁琐,作奸犯科的人越多,社会越撕裂,这是为什么? 1、上古之时,神人相通,神人之间没有明确界限。神可以自由做人,人也可以自由做神。颛顼“绝地天通”,神通人、人通神,就成了犯罪。 2、炎黄之时,顺从自然“垂衣裳而天下治”,没听说谁犯罪被处罚,催生了中华民族第一次“大发明、大创造”的爆发,我们日常衣食住行用的方方面面几乎都在炎黄时期发明出来了。 3、尧之时,人们遵从自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击壤歌》记载“帝力于我有何哉?”人们生活几乎感觉不到帝王干扰的存在,人人都靠自律自由自在地生活。 4、舜之时,惩治流放馄饨、穷奇、梼杌、饕餮四凶到四夷,以御魑魅镇守四方,保护华夏子民,华夏人民安居乐业。 5、西周初年姜子牙封神,限制神神上的人性,剥夺人的神性,实现“神人分治”;周公制礼作乐,用礼乐教化人民,保障了周朝800年江山稳固。期间只有公元前841年发生了一次“国人暴动”,人民犯罪的也是少之又少。 6、秦朝建立后,实行苛法暴政,率先引发陈胜吴广起义,秦朝二世而亡;汉刘邦入咸阳,与民“约法三章”,汉初与民休养生息,赢得汉朝400年强盛。 7、后世历朝历代不断加强法律管控,导致民心撕裂,几乎历朝历代都引发大规模农民起义,王朝坠入法律越繁琐,人们自律越弱化,作奸犯科犯罪的越多,人们反抗也越强烈。清朝时出现大量“文字狱”,到民国时期,以致出现鲁迅所说的“破帽遮颜过闹市,未敢翻身已碰头”人人自危的局面。 按说法律越完善,该是犯罪的越少,社会越和谐,可是为什么结果却不如人愿,法律越细致越繁琐,社会越撕裂,犯罪的反而越多了呢?这是否是法律越繁琐治理效果越低下的“悖论”呢?法律要符合国情 法律规律 法律公平偏见 法律现状 法律边界混乱 法律儒家化 以法律知识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