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女子驾车接孩子放学,临时停在路边与保安发生冲突,女子蹬踹保安,遭掌掴致耳膜穿孔。视频传播女子被全网指责,直至完整监控曝光,舆论反转!目前,民警已正式立案,介入调查。 据澎湃新闻4月23日报道,4月21日正值晚高峰,路面车流量较大,涉事女子林某驾车接孩子放学,行至学校附近时,因路段拥堵,无法将车辆驶入划定的即停即走区域,便将车临时停在附近一处企业门口。 负责该区域安保工作的张某发现后,未耐心沟通劝导,反而以生硬的语气指责林某,双方对话逐渐变得激烈。 林某提出下车与张某当面沟通,没想到张某突然用力关闭车门,将林某的腿部夹在车门与车身之间。 疼痛感让林某情绪失控,随即朝着张某踹出一脚,张某侧身躲开,并未被踢到。即便如此,张某仍上前挥掌势大力沉的打在林某脸上,导致其耳部不适。 事发后,林某第一时间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建议其前往检查,经诊断,林某耳膜出现损伤,需要持续观察治疗。 与此同时,一段仅截取林某踹人画面的短视频在网络上传播,未体现张某关门夹腿、言语指责等情节。 不少网友看到这段短视频后,纷纷指责林某违规停车还动手打人,认为其被打是咎由自取。 直至事发当晚,完整监控被公开,清晰记录了双方交涉、关门夹腿、肢体冲突的全过程,网友才了解真相,舆论风向随之转变,开始讨论双方各自的责任。 后续几天,林某按照医嘱持续治疗,张某也未再主动与林某沟通,双方始终处于僵持状态,民警则结合监控和证人证言,逐步梳理事件细节,明确双方责任边界。 结合双方的实际行为,我们可以发现林某是因被对方关门夹腿而情绪失控,认为对方错在先,随即才做出踢踹张某的动作。 但即便这一脚没有踢中对方、没有造成任何实际的人身伤害,该行为也已经构成了殴打他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因为“被夹腿、情绪激动”这个事由,就免除自己动手的违法责任。 生活中很多人会觉得“事出有因”就可以随心所欲,其实不然,只要主动做出伤害他人、扰乱秩序的行为,就需要承担对应的后果。 张某作为负责该区域秩序的安保人员,本应履行耐心劝导、合理沟通的义务,却没有选择温和的沟通方式,反而故意用力关门,将林某的腿部夹住,这种行为本身就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存在明显的主观过错,并非合理的履职行为。 更关键的是,张某在躲开林某的踢踹后,主动上前挥掌击打林某,这种行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正当防卫,而是典型的事后报复,同样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上述内容也正说明很多人对正当防卫存在误解,认为只要对方有错,自己动手就是正当防卫,其实不然。 正当防卫的核心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必须是在对方正在实施伤害、侵犯的过程中,才能采取相应的防卫措施。 而张某是在林某的攻击动作已经结束、没有任何继续侵害的意图后,动手击打对方,完全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其行为的违法性不能被免责。 此外,林某的耳膜损伤并非轻微伤害,需要结合后续恢复情况判断法律责任,若6周内无法自行愈合,就会构成轻伤。 此时张某的行为就不再是简单的治安违法,而是涉嫌故意伤害,需要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 即便6周内能够愈合,张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也需要承担林某的全部医疗费用、误工损失,还要接受相应的治安处罚。 无论是林某的踢踹行为,还是张某的夹腿、掌击行为,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双方都需要为自己的冲动和不当行为承担相应后果。 这也提醒大家,遇事需保持冷静,不可冲动行事,任何时候都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否则只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这起纠纷本可通过理性沟通解决,却因双方情绪失控升级为治安案件。可见,遇事保持冷静、理性沟通,才能避免矛盾激化,同时面对碎片化信息,需谨慎判断,不盲目跟风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