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误饮毒饮死亡酒吧赔偿123万元2023年10月,深圳龙岗区某酒吧营销人员郑某某为留住客户,安排15岁少女刘某甲(酒吧“维护女”)到卡座陪酒。顾客王某某、梁某某使用自带“滴滴原液”(含1,4-丁二醇)混合绿茶制成饮品,刘某甲饮用两大杯后离场,凌晨因γ-羟基丁酸中毒死亡。该物质在人体内转化为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GHB),可抑制中枢神经致呼吸衰竭。
女子误饮毒饮死亡酒吧赔偿123万元2023年10月,深圳龙岗区某酒吧营销人员郑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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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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