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男子看了辆23万多车,朋友介绍他在一家车行购买,比4S店便宜大几千。他瞬间心动,当场支付了5千定金,事后又付了12.6万首付款。谁知,等男子高高兴兴去提车时,却发现老板失联了,他仔细一打听,才发现,钱被车行老板私自挪用,根本就没有向4S店打款。男子急疯了,赶紧报警,警方一调查,背后的问题惊呆众人。 今年1月份,翟先生因为生活和工作需要,打算买辆车,他精挑细选,在4S店看了一辆23万的车。 朋友得知后,给他介绍了一家店,说那家店有渠道,还是在4S店提车,但能便宜不老少钱,自己也是在这家车行买的,绝对靠谱。 翟先生想着是熟人介绍,应该不会有啥问题,就没太多顾虑。 1月26日,翟先生和父亲、介绍人一起去了这家车行,老板谌某热情表示,在他们这儿买车,能享受厂家补贴、置换补贴,还有低息贷款。 翟先生一听确实靠谱,他看中的那辆车一算,要比4S店的最低报价还便宜几千块。 这价格确实让人心动,他当天就付了5000元定金,签了购车合同,合同明确写着,2月10日准时提车。 1月28日,谌某又来找翟先生,让他赶紧把126000元的首付款打给自己,这样才能给4S店打款,好开发票、选车牌这些。 翟先生心想,合同都写得明明白白,又是熟人介绍的,应该没问题,就果断把钱转给了对方。 很快到了提车的日子,翟先生和家人兴高采烈地去车行提车,结果却傻了眼,转了一圈,压根见不着谌某的人影。 一开始,谌某说自己出去办事了,后来又找借口说4S店没给发票,反正就是不露面。 翟先生不放心,就跑去4S店打问,这才知道,谌某根本没把钱打过来,4S店催了好几次,他都找理由拖着。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赶紧报了警。 在警察的协调下,谌某口头答应春节前把钱退了,翟先生终于松了口气,可他没想到的是,过程并不顺利。 谌某军一次又一次承诺退款,但每次到了约定的日子,就说资金周转不开,过两天一定还。 后来,在多方协调下,谌某签了书面承诺书,按了手印,还录了像,保证3月6日前,把126000元的首付款和5000元的定金,一共131000元都退回来,还说会协商后续的费用。 可到了日子,谌某军一分钱没退,还彻底玩起了消失。 翟先生本来想着买辆车方便生活工作,结果却陷入了这样的麻烦里,他气炸了,就把此事曝光到了网上。 当地部门很快介入,一查才发现,被这家车行坑的不止他一个,光通过12345投诉的就有7宗,总金额85万多块。 当地政府成立了由政法、商务、市场监管、公安、法庭等多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 4月22号,工作组把谌某和翟先生叫到一起协调,谌某军当场转了3万1千块回来,说剩下的10万分5期还,月底再给1万。 翟先生心里还是没底,但好歹见到了回头钱,他一边准备材料打算打官司,一边继续盯着对方的承诺。 至于这家公司,已经被暂停了国家以旧换新补贴的资格,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把它锁定,不能办变更、注销。 专项工作组还在继续跟进此事,督促该公司按时向消费者退款。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谌某作为经营者,故意虚构厂家补贴、置换补贴、低息贷款及低价提车等虚假事实,并隐瞒其无实际履约能力、不会向4S店付款的真相,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 翟先生因该欺诈陷入错误认识,支付13.1万元并签约,符合“违背真实意思”的要件。 据此,翟先生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购车合同,要求谌某全额返还13.1万元并赔偿资金占用利息等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