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冤了! 捡个手机以为赚到了,没想到痛失6000元! 今年3月,河南郑州,一女子在路上走着,突然发现一部手机,于是顺手捡了起来,她打开屏幕看了看,发现有密码。无法拨打电话联系失主,于是随手一丢,丢在了路边草丛。 哪知道,这一丢,竟害自己损失6000元,自己明明没有捡到钱,结果被人告了还赔了钱。 关键点在于,她捡手机的地方有监控,被查到是她捡了,但是她丢手机的地方没监控,所以到底丢没丢就说不清了! 然后女子就被失主告了!最后女子被判赔6000元! 我相信女子应该是没有藏起来,仅仅只是因为缺少常识! 民法典第314条就是要求捡到别人的东西必须归还,要么自己联系失主来领取,要么送相关部门,反正不能自己留着或者随便处理。 女子捡了手机,刚好手机又比较贵,她就必须联系失主,但是她没有,她自己处理了(又丢路边),所以才导致自己损失6000元。 所以,以后路边的东西不要随便捡,如果捡了,你就得花时间送去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