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老师拍学生需监护人同意#【专家称摆拍学生视频或影响身心健康 建议加强监管和治理】#专家称老师拍学生牟利涉嫌违规#老师频频将镜头对准未成年学生,甚至让学生配合摆拍、扮丑,这究竟是记录,还是利用?视频公开发布却不对学生面貌做模糊处理,谁来守护孩子们的肖像权和隐私权?靠拍学生起号后带货牟利,又是否触碰了红线?#别让孩子沦为老师流量工具#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教授李丹林看来,一些以校园为场景、以学校生活为内容、以未成年人为表现对象的短视频、直播内容存在诸多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比如,过度曝光孩子隐私、个人信息,伤害儿童尊严,侵犯其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的情况屡见不鲜。很多校园短视频或直播在儿童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部分还要求儿童按剧本表演,而孩子往往无法分辨这究竟是普通记录还是刻意拍摄。
刘晓春在接受南都采访时指出,拍摄老师理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的明确同意,否则就可能涉嫌违规。即便老师声称已获学生同意,但由于师生关系的特殊性,这种“同意”是否完全自愿存疑。“出镜的学生年龄还小,可能会觉得拍视频很好玩,其实他们还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去判断这些视频被发布到网络上可能会带来的影响,而这种影响一般是长期的、很难消除的。”刘晓春补充道。
刘晓春还提醒,这类视频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是可能挤占学生大量在校时间。“很多视频需要学生装扮、按剧本表演,即便老师声称是课间拍摄,实际上也占用了学生大量时间,干扰正常学习。”此外,一些让学生扮丑、举钞票唱情歌的内容,本质上是在传递不良价值观,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她强调,此类行为或已涉嫌违反中央网信办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该办法明确界定:利用未成年人形象摆拍演绎不良价值观或不当言行内容;通过恶搞未成年人、打造争议人设博取关注;借未成年人在短视频中长时间摆拍积累人气、牟取利益——均属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同时,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当展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场景、可能暴露个人信息的,属不当披露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刘晓春建议,监管部门与网络平台应加强对此类视频的审核、监督与治理,“让校园回归纯粹”。 南都研究员 罗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