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基本上没有贪官,知道为啥不?包拯当开封市市长的时候,年薪换算成现在的人民币,大概有一千万左右。宋朝宰相一个月的工资,购买力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三十万元人民币。这说明宋代官员的俸禄非常高,这也是一种高薪养廉的思路,所以两宋时期很少有贪官。 这话乍一听逻辑好像挺顺的——钱给够了,谁还冒着杀头的风险去捞偏门?可你要是翻翻《宋史》,这套说辞立刻站不住脚。 先说说俸禄这回事。宋朝官员的待遇确实高得离谱。清代学者赵翼有句话说得特别狠:“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财取于万民者不留其有余。”翻译过来就是:朝廷给官员发钱唯恐发得不够多,从老百姓手里搜刮钱财却连一点余地都不留。宰相的月薪按当时购买力折算,确实能买十二万斤上等好米,折合现在差不多三十万元人民币。 包拯官至枢密副使的时候,每月俸钱三百贯,外加春冬两季各发绫十匹、绢三十匹、绵百两,每月还能领一百石禄粟,什么茶、酒、炭、盐、厨料、喂马的草料,国家全包。有学者按黄金价格折算过,包拯的年薪折合现在的人民币超过两千八百万元。一个相当于今天国防部副部长级别的官员,年收入两千多万,放今天也算得上“金饭碗”了。 问题是,“高薪”跟“养廉”之间,从来就没有因果关系。 北宋的贪官多到史书里都快记不下了。蔡京、高俅这种遗臭万年的大贪官就不说了,北宋还有一个叫王黼的,靠着给宋徽宗拍马屁,官阶连跳八级,当上宰相后疯狂敛财,私下扣留各地进贡给皇帝的珍宝,大部分收归己有,比皇帝还有钱。各地官府给他送生日礼物,专门有个词叫“生辰纲”,一所宅邸花掉上百万贯。 蔡京家的园子修得太大,直接拆掉周边几百间民房,老百姓被强行拆迁,哭着搬家。还有那些地方官员,借着给皇帝搜罗花石的机会层层盘剥,持续了二十多年,全国的漕运都被挤占,大量商船被强行征用,各级官员在里头上下其手,逮着机会就捞钱。大贪官董俨,《宋史》上说他“不学无操行,所至厚纳货赂”,走到哪贪到哪,受贿索贿不择手段,家财万贯。 宋朝开国第二年就查处了第一起贪赃案——商河县令李瑶受贿,被老百姓举报了。太平兴国三年,泗州录事参军徐璧监管国库时受贿造假账被处死,侍御史赵承嗣在监察贸易时贪污公款被处死。翻开《宋史》的职官志,贪官名单比清官名单长得多。 所以那句“两宋时期很少有贪官”,纯粹是对历史的误解。作家二月河研究过历代腐败情况和俸禄水平后说过一句话:中国古代官员俸禄最高的就是宋代,宋代的“公务员工资”是清代的十倍、汉代的六倍,但宋朝恰恰是中国历史上最腐败的朝代之一。这话不好听,但有史料撑腰。 那问题就来了——钱都给到这个份上了,怎么还养不出清廉? 说到底是制度出了问题。宋朝的俸禄体系极其不合理,高官和基层官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巨大,而且一个人能身兼数职,每个职位各领一份工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很多基层官员实际收入并不高,在贫困线附近挣扎的也不在少数。高官锦衣玉食、建园子、养歌姬,基层官员日子紧巴巴,凭什么不伸手? 更根本的是,高薪的同时缺少有效的监督和惩罚机制。北宋惩贪一开始还算严,后来越来越松。赵翼在《廿二史札记》里就说过,宋初对贪官最严,后来就宽了。再加上宋朝对文官格外优待,宋太祖立下誓约不杀文臣,这道“护身符”让很多人有恃无恐。 宋代虽然有一套监察体系,台谏权相对独立,但说到底还是人治,皇权大于一切。没有把权力真正关进笼子里,光靠多发钱,不但没养成廉,反而把国家的财政给拖垮了。北宋最终因高官的贪污腐败导致内乱不断、外族入侵,连两个皇帝都做了俘虏。高薪没能养廉,反而成了掏空国力的重要内因之一。 再往深了说,人的贪婪是没底的。二月河说得实在:“低薪肯定不养廉,但高薪未必能养廉,因为人的欲望是无尽的。”你给一千万,他想要两千万。你让他锦衣玉食,他还想要更多的园子、更多的珍宝、更大的排场。宋朝那些大贪官,哪个是吃不饱穿不暖才去贪的?蔡京、王黼、高俅,哪一个缺钱?他们贪的不是生存所需,是权力膨胀带来的占有欲。当权力不受约束的时候,再高的俸禄也不过是贪腐的零头。 高薪养廉这个思路本身没错,但它有个前提——必须有独立的监督、透明的机制、真正的法治,让贪的成本远远大于不贪的收益。宋朝有优厚的俸禄,却没有匹配的制约。说白了,给官员发再多的钱,也抵不过“捞一把就够几辈子俸禄”的诱惑,只要不被抓住、不被严惩,那条红线永远有人敢踩。 二月河后来有一句话点到了根子上:缺乏完备有效的监督体系,公务员的廉是“养”不成的。高薪不是养廉的原因,监督才是。没有法治兜底的高薪,最终养出来的不是包拯,是更多的蔡京和王黼。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