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当逃兵的下场!”广东,大学本科男子自愿报名当兵,检查合格后,进入西藏陆军服兵役。但该男子入伍后,却对部队训练不适应,想退伍。多次教育引导后,仍拒绝服兵役并表示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之后,他被部队除名并退回原籍,被罚款29936元和6条处罚通知! 一名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男子,主动自愿报名参军,历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的重重筛选,顺利通过所有关卡,被批准入伍,奔赴西藏陆军某旅服役,肩负起保家卫国的神圣职责。 本该是青春逢盛世、奋斗正当时的年纪,本该在雪域高原锤炼意志、守护边疆,可这位受过高等教育的黄某某(官方通报姓名),却在入伍后露出了怯懦的真面目。 黄某某入伍后,服役态度极度消极,对部队的教育训练和正常管理严重不适应,没有丝毫军人应有的担当和毅力,满脑子都是退缩和逃避,一心想要退伍。 部队深知每一名新兵的成长都需要过程,并没有轻易放弃他。 所在部队的干部骨干、区征兵办工作人员、基层武装部人员,还有他的亲属,多次找他谈心谈话,耐心讲明服兵役的法律义务和政策规定,反复进行教育引导,希望他能端正服役态度,坚持完成兵役任务。 可无论众人如何苦口婆心,黄某某都不为所动,拒服兵役的态度异常坚决,甚至明确表示,自己愿意承担拒服兵役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这份任性和决绝,最终让他走上了违法违规的道路。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有关规定,黄某某所在部队依法给予其除名处分,并将其退回原籍,彻底终结了他的军旅生涯,也给这份“自愿参军”的承诺,画上了一个耻辱的句号。 退回原籍后,黄某某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为严肃法纪、警示教育他人,肇庆鼎湖区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了六项严厉处罚,还处以29936元的罚款。 这29936元的罚款并非随意设定,而是按照鼎湖区202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4968元的2倍标准计算得出,若黄某某拒不缴纳,当地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分都不能少。 而那六项处罚,每一条都直击要害,影响深远。首先,黄某某被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其失信记录将纳入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开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其次,他和其家庭的义务兵优待被彻底撤销,不仅失去了相关福利,更失去了一份荣誉。更严厉的是,他将终身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也不能被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直接堵死了主流就业道路。 除此之外,公安部门会在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及他的户口簿“服兵役栏”,永久注明“拒服兵役”四个字,这五个字将伴随他一生,成为无法抹去的人生污点;两年内,他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也不能办理升(复)学手续,人生的诸多选择被牢牢限制。 最后,当地还通过新闻媒体,将黄某某拒服兵役的行为及处罚结果向全区通报,让他成为家喻户晓的反面典型,以此警示所有适龄青年,服兵役不是儿戏,拒绝履行义务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很多人或许会疑惑,不就是不想当兵了,至于处罚这么重吗?答案是,当然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明确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服兵役从来不是个人可随意选择的“选择题”,而是法律规定的“必答题”。黄某某作为一名大学生,接受过高等教育,本应更清楚法律的底线和义务的重量,却因一时的怯懦和任性,无视法律尊严,践踏国防利益。 要知道,就在他因为训练辛苦而拒绝服兵役时,无数和他同龄的军人,正坚守在西藏的雪域高原,顶风冒雪、刻苦训练,用青春和汗水守护着祖国的边疆安宁;无数军人远离家乡和亲人,默默奉献,用坚守诠释着军人的使命与担当。 黄某某的案例,并非个例。近年来,黑龙江、河北、昆明等地都曾通报过拒服兵役的处罚案例,每一名拒服兵役者,都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这充分说明,国家对于拒服兵役行为的态度是明确且坚定的,无论是谁,无论学历高低,只要违反法律、拒绝履行兵役义务,必将受到严惩。 青春有很多样子,最耀眼的莫过于穿上军装、守护家国。大学本科学历,本是黄某某的优势,却被他的任性和怯懦彻底浪费。 29936元的罚款、6条严厉的禁令,还有终身无法抹去的污点,都是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的惨痛代价。 这起事件再次警示所有人:军营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服兵役不是可随意放弃的权利,而是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 一时的逃避或许能换来短暂的舒适,但终身的污点和限制,终将得不偿失。敬畏法律、坚守义务,才是青春最正确的打开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