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真的不能用别人的身份证存钱,纯粹是找事,太麻烦了。 几年前,妹妹买房,要全款

端庄优雅的溪流 2026-04-21 19:33:53

当真的不能用别人的身份证存钱,纯粹是找事,太麻烦了。 几年前,妹妹买房,要全款,需要把她在我们当地银行的存款支出来一部分。 存单是三年的定期存款,当时她已经存了一年有余。我就说,别支了,我给你转钱,存单就算我的,咱们把利息算一下,咱们清下账就好了。 如此这般是双赢。因为一年多以后的利息就没有我妹存的时候高了,我相当于存了高息,我妹妹也得到了一年多的利息,不至于按活期结息,双方都滿意! 问题是三年到期以后,我这个人发懒,转存的时候,我给我妹妹说,还存到你名下吧,我就不去银行了。 如此这般,又存了两年,前几天又到期了。 原来到期以前,银行的工作人员都会提前告知一声,这次他没有提前告知,我这个懒人也不知道已经到期了。 等我和女儿聊起买房的时候,突然想起来存单有可能到期了。一看,怎么那么寸?恰好就是4月15号到期,可我恰恰是4月15号晚上看的存单。 马上电话我妹妹,让她16号过来把钱支了,不再转存。我要存到南方基金的货币基金上,以备买房之需。 谁知道呀,谁知道,就是这么巧。我妹告诉我她去北京了,就是下午刚去的,唉!我那个悔呀,我早一点看存单不就没这事了。 到期了,也没法支,因为我妹把身份证带到北京去了,跟我外甥女旅游去了。 问她何时回来?23号。 15号到23号。15号当天我就算了算,要浪费八天的利息呢,利息大约96元。 幸亏23号是周四,如果是周五就要浪费十天的利息不止。 我在家鬼哭狼嚎的喊着:吃不穷穿不穷,打算不到就受穷。 孩子爸爸不屑一顾:值当的吗?不就是晚取几天吗? 我说:你知道啥,就那几天就能差100块钱呗。100块钱,我在头条上要写三个月才能有呢。 他才不当回事呢,从他手里往外拿100块钱扔了,可能他有点心疼,但这种看不见的钱,他是无所谓的。 哎呀,以后可不能随随便便把钱存在别人名下了,万一有个不方便的情况,支起来就很麻烦。 如此,还是存在自己的名下吧。 谁有过把自己的钱存到过别人名下的经历,是不是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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