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降落竟成“夺命镰刀”,持证飞手为何仍酿惨剧? 2025年6月26日,湖南永州祁阳市发生一起悲剧。持有农用无人机操作合格证的飞手刘鹏,在八宝镇为水稻喷洒农药后,准备将无人机降落在农田旁的马路上。作业前,他未设置安全警戒线,也未安排专职安全员,仅委托田主临时查看路况。降落时,系统发出安全确认提示,但刘鹏过于自信,未加确认便操作降落。此时,一架摩托车恰好驶过,高速旋转的无人机桨叶击中乘客黄某头部,致其重型颅脑损伤死亡。事后,刘鹏主动投案,赔偿家属63万元并取得谅解。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综合考虑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此案再次敲响警钟:无人机作业,安全规范绝非儿戏。 无人机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