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个朋友说帮我介绍一个对象。 国企退休,今年52岁,身体还蛮好,没有负担,一个女儿在外地的工作。 她跟介绍人说想找一个男人搭伙过日子,有以下几个要求: 1,每个月生活费采取aa制,一起买菜,一起做饭,同床一起睡觉。 2,一起去散步逛街,外出旅游费用各自出各的。 3,生病住院大家互相照顾,费用各自承担,只礼貌给予部分营养费。如果是大病,各回各家。 4,双方的人情面目各自处理,购买家具,大件家用电器及贵重生活物品,双方协商平摊。 5,个人管理个人的存款,对方不能干涉和问询。 这几天我一直在考虑对方这5点,心里面有种说不出味道,感到心里拔凉拔凉的,感觉这不是在处对象,好像是在做生意。 条友们,这样搭伙过日子行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