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72岁农妇,在23年前,种了360亩杨树,有数万颗,投资了10

松林中静思的隐士 2026-04-17 22:09:13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72岁农妇,在23年前,种了360亩杨树,有数万颗,投资了100多万,现在树木成材,可以砍伐了,却被告知,这片林地被纳入了当地的自然保护区,禁止砍伐。 这位农妇叫王桂菊,23年前承包这片荒滩时,她还是个满头青丝的壮实妇人。当时村里没人愿意接手这片贫瘠沙地,她却咬牙拿出全部积蓄,又东拼西凑借了不少钱,签下承包合同,一门心思要把荒滩变成绿洲。她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什么造林英雄,只知道种树能固沙,成材后还能卖钱养家,给子孙留份家业。 丈夫走得早,她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长大,这片林子就是她全部的指望。天不亮就扛着锄头出门,天黑透了才拖着腿回家,中午就在林子里啃个凉馒头,喝口随身带的凉水。黑龙江的冬天零下三十多度,她裹着厚棉袄去给树苗培土防冻,手脚冻得长满冻疮,痒得钻心也不肯歇一天。春天风沙大,刚种下去的树苗经常被吹倒,她就蹲在地里一棵棵扶起来重新栽,有时候一天要补种几百棵。 二十三年里,她没买过一件新衣服,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所有的钱都砸在了林子里。买树苗、雇人除草、施肥、打药、剪枝,每一笔开销都算得清清楚楚。前前后后投进去一百多万,直到现在还有十几万的外债没还清。她总跟孩子们说,再熬几年,等树砍了卖了钱,咱们的日子就好过了。 2024年,眼看着杨树长到了最佳采伐期,胸径都有二三十厘米粗,三万多棵树整整齐齐站在地里。女儿张丽帮着母亲去办采伐证,跑了好几趟部门,最后拿到的却是一份拒绝答复书。工作人员告诉她,这片林地早在2013年就被划入了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按照《森林法》规定,缓冲区的林木一律禁止采伐,除非是防火、防虫等特殊情况。 王桂菊当场就懵了。她种了二十三年树,从来没人告诉过她这里变成了保护区。没有书面通知,没有口头告知,也没人跟她协商过后续的补偿问题。她拿着2002年和村委会签的承包合同,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承包期二十五年,林木成熟经批准可采伐,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收回土地,需按规定给予补偿。 母女俩开始四处奔走维权。富裕县林草局回复说,这块地属于三北工程造林地,不是退耕还林地块,所以没有相关补贴。齐齐哈尔市林草局则表示,现行政策里没有针对该保护区林地划入的补偿规定。她们申请公开当年保护区划定的相关文件,也被以涉密为由拒绝。 生态保护是大事,谁都不能反对。乌裕尔河自然保护区承担着保护湿地、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责任,严控林木采伐是必要的。可王桂菊老人的付出也不能被无视。她当年响应镇政府的号召承包荒滩造林,用二十三年的时间把不毛之地变成了绿洲,不仅没有破坏生态,反而为当地的生态建设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2024年实施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对在自然保护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补偿。《森林法》也要求,公益林划定涉及非国有林地的,应当与权利人签订书面协议,并给予合理补偿。老人的合法权益有明确的法律支撑,不能因为地方没有配套政策就被搁置。 截至2025年11月,当地政府表示正在研究协调此事,提出过用村集体林权互换的方案,但还没有最终落实。72岁的王桂菊患有双侧股骨头坏死,走路都要拄着拐杖,她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等到一个公平的结果。 生态保护不能以牺牲普通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更不能让响应国家号召、默默付出的老实人流汗又流泪。只有建立健全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让保护者得到应有的回报,才能让更多人愿意参与到生态建设中来。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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