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丢人现眼啊!”安徽阜阳,一女孩进入超市后,拿起耙耙柑就吃,大概觉得特别甜,

蜜蜂说社 2026-04-17 21:11:00

“真的丢人现眼啊!”安徽阜阳,一女孩进入超市后,拿起耙耙柑就吃,大概觉得特别甜,又吃了一个,还是不过瘾,又吃了一个,怕果皮被商家看见,顺手放入货架之中,走的时间顺手还拿走一个,商家从监控中看到彻底傻眼了,谁家的姑娘,商家发出来希望有熟人提醒她,监控已经全部拍下来了,希望她主动过来结账,不想报警。 那天下午,超市里人不多,一个姑娘慢悠悠地逛到了水果区,她盯着货架上橙黄鲜亮的耙耙柑看了几秒,伸手拿起一个,没结账也没找袋子,直接剥开皮就吃了起来。 看她那架势,是真觉得甜,一口接一口吃得挺香,没一会儿就把一整个耙耙柑啃完了。 按说吃到这儿,要么结账要么走人,可这姑娘像是没吃够,又从货架上拿了一个,照样当场剥开吃了起来。 这第二个吃完,她还是没停下的意思,顺手又拿起第三个,一边吃一边往货架中间走。 吃了三个耙耙柑,她大概也觉得有点显眼,就把剥下来的果皮随手塞进了旁边货架的缝隙里,像是想藏起来不让人看见。 原本以为她吃完这三个该走了,没想到她临走前又顺手拿起一个耙耙柑,揣进了口袋里,若无其事地往超市出口走去。 这一连串动作,全被头顶的监控拍了个清清楚楚,老板调监控的时候,看得眼睛都直了:见过偷吃的,没见过这么光明正大连吃带拿的。 其实老板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毕竟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真报警了,对姑娘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污点。 思来想去,老板把监控片段剪了出来,发在了本地的社交平台上,特意说不想报警,就希望有认识这姑娘的人能提醒她一声,让她主动过来结个账。 帖子一出来,网友们议论开了。有人说这姑娘也太没素质了,吃一个尝鲜也就算了,连吃带拿还藏果皮,实在是说不过去。 也有人说老板做得厚道,给了姑娘改过的机会,要是真报警了,这事儿可就麻烦了。 也有不少人替姑娘着急,说这要是被家里人或者朋友看见了,得多丢人啊。 其实超市里偶尔会有顾客尝个小水果,比如掰个橘子瓣、咬个葡萄,老板一般也不会计较,毕竟是招揽生意的小手段。 可像这样连吃三个还带走一个的,真是少见,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往小了说是没素质,往大了说,这连吃带拿的行为,已经算得上是偷窃了。 希望这姑娘能看到帖子,赶紧去超市把账结了,别真等老板报警了,那可就不是丢人的事儿了,说不定还得留下案底,影响一辈子。 站在顾客角度,要是真想吃个尝个鲜,跟老板打个招呼,一般人也不会小气不让吃,哪怕吃完直接说忘了结账,大多老板也不会太较真。 可这位姑娘倒好,连吃带拿还藏果皮,这行为就不是“不懂事”能糊弄过去的了,明摆着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把超市当自家水果摊了,确实有点没边界感。 但反过来想,老板的做法也够厚道的,换个脾气急的,说不定当场就拦下来报警了,那姑娘可就下不来台了。 老板没揪着不放,反而给留了台阶,既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也没把人逼到绝路上,这点值得给个赞。 其实生活里这种小事不少,很多时候就是一念之差,要是有人能及时提醒一句,可能也就不会闹出这档子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姑娘连吃带拿耙耙柑的行为已构成盗窃,虽涉案金额不高,但属于主观故意的侵占公私财物行为。 老板选择公开监控而非直接报警,是给了当事人主动纠错的机会,若姑娘仍不主动承担责任,老板有权报警追究其治安违法责任,届时姑娘将面临拘留及罚款处罚,还会留下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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