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这些年,咱们听说的糟心事还少?小伙子好心扶起摔倒的大妈,二话不说垫了医药费,结果人家转头就指着鼻子说就是你撞的,张嘴就要几十万,最后就算监控还了小伙子清白,可那段时间跑前跑后,受的气,遭的罪,还有误的工,谁给补? 搞得人心惶惶,善良的人不是没有了是被吓怕了,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谁也不想自己的一片好心,最后换来一身官司和一屁股债。 于是一个怪圈就形成了:越是有人被讹就越是没人敢扶;越是没人敢扶咱们这个社会的信任感就越是往下滑,这可不是小事这是在挖咱们社会道德的墙角。 关键就在于,干这种讹人坏事的成本实在是太低了,他诬告你空口白牙一张嘴不需要任何证据。 对他来说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讹成了发笔横财;讹不成也没啥损失,这种“零风险、高回报”的局面,不就是在变相鼓励坏人钻空子? 啥好办法的时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给大伙儿支了一招,我觉得这一招真是说到了点子上,堪称一剂猛药。 李教授说对于这种扶老人被讹,老人又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走刑事程序判“敲诈勒索”可能证据不足标准也高,那咱就换个赛道——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 它一下子就把讹人的成本给拉到顶,你想讹人可以,法律给你机会,但你也得承担后果。 你要是拿不出铁证如山的证据,证明就是人家撞了你,那你这种行为就是诬告,就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严重破坏。 法律得往前站一步得大声告诉所有人:你们的善良我来保护!谁敢动歪脑筋把善良当成敲竹杠的工具,我就让他付出惨痛的代价。 当讹人的风险远远大于他可能获得的收益时,你看谁还敢轻易张这个口?这等于给每一个想做好事的人,都穿上了一件法律的“防弹衣”,大家心里的顾虑自然就少了。 一个好的社会秩序就是要让做好事的成本无限降低,让做坏事的成本无限升高,李玫瑾教授的这个建议就是冲着这个目标去的。 它不是在和稀泥,也不是在空喊道德口号,而是用最实在的办法,去修正那个已经失衡的奖惩天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