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国法律在中国管人?谁引进的? 最近,有媒体报道,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协会联合约

嘉赐畅 2026-04-17 16:13:12

以美国法律在中国管人?谁引进的? 最近,有媒体报道,京津冀三地消费者协会联合约谈了洲际酒店在中国的门店,因为他们在中国经营,却要求客人执行美国法律。 对于此酒店的做法,有不少人批评他歧视中国人、生活在历史中,还把我们当满清欺负。这些批评,没一个冤枉它的。 这操作,根本不是什么条款写错了,就是骨子里的傲慢,压根没把中国的法律主权当回事。 它在中国扎根这么多年,赚了那么多钱,心里却还揣着旧时代的优越感,拿中国市场当提款机,偏偏不遵守我们这儿的规矩。 这事的关键,就在洲际的《优悦会会员条款》里。条款写得明明白白,中国消费者要是和酒店有金钱纠纷,必须得去美国仲裁协会处理,还得按美国乔治亚州的法律来算,不能在中国法院起诉,也不能一起抱团维权,等于直接把我们的维权路全堵死了。 中国人,住的是中国的酒店,花的是人民币,享受的是中国境内的服务,真出了纠纷,却得漂洋过海去美国维权。普通人哪儿扛得起那么贵的跨国律师费? 也耗不起那漫长的时间,更搞不懂人家美国的法律,到最后只能自认倒霉、忍气吞声。洲际这就是明着变相剥夺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权利。 它敢这么写条款,心里打得算盘精着呢。无非是吃准了不少消费者不懂法,赌定普通人耗不起维权的成本,还把这种不公平的条款,藏在一大堆看不懂的合同里,包装成“国际惯例”,让我们不知不觉就接受了。 更可笑的是,洲际在中国的运营公司,叫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是按中国法律注册的外资企业,全是外国人持股。 它的钱、门店、享受到的所有好处,全是中国给的,却在法律上搞双重标准,把美国法律看得比中国法律还大。 中国法律早有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都明确说了,商家不能用格式条款,剥夺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民法典》也说了,没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必须按中国法律来,约定用外国法律或者去境外仲裁,都是无效的。 没有涉外因素的纠纷,非要去境外仲裁,本身就不合法。上海法院已经有过好几次判例,直接认定洲际这种条款是违法的。 洲际不可能不知道,它就是明知故犯,心存侥幸,觉得用这种霸王条款,就能把咱们消费者吓住。 这种破事,也不是洲际一家这么干。万豪、希尔顿、凯悦这些国际酒店集团,有些条款也有类似的问题,想排除中国法律的管辖。 它们里少数品牌的这种做法,慢慢有了不好的苗头,一边赚着中国市场的钱,一边用不公平的条款,把中国人当二等客户。 它们的心思特别简单,就是觉得中国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维权成本又高,就算条款违法,也没几个人真的会较真。所以就把商业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外国规则看得比中国主权还重。 有人问,这种不合理的条款,到底是谁引进来的?答案很简单,就是跨国企业的傲慢和偏见,是它们看不起中国的法治进步,还抱着以前殖民时代的旧思想,以为中国还是一百多年前,能凭着强权搞治外法权,随便践踏中国的法律和尊严。 现在的中国,早就不是以前的满清了。我们的法律越来越完善,对消费者的保护也越来越到位,司法主权,绝对不允许任何外来势力挑衅。 这次京津冀消协联合约谈,就是给它的当头一棒,也是告诉所有外资企业,在中国做生意,就得守中国的规矩。 中国一直欢迎外资来投资,也会保护外资的合法权益,给它们稳定的营商环境。但尊重是相互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对等的,想在中国赚钱,就得尊重中国的法律,尊重中国消费者。 任何企业都没特权,不能一边赚中国人的钱,一边看不起中国人。不能一边享受中国的发展红利,一边把我们当冤大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什么特殊企业,更没有什么例外条款。 洲际这事,给所有外资企业都提了个醒,中国市场确实大,机遇也多,但底线绝对不能碰。违法的霸王条款必须删,漠视法律的傲慢劲儿必须改。 中国消费者的眼睛亮得很,中国法律的红线也摆得明明白白。任何敢挑战法律权威、欺负消费者的行为,最后肯定得付出代价。企业只有真正尊重市场、尊重法律、尊重消费者,才能走得长远。 那些还抱着旧思想,把中国当成“法外之地”的企业,该醒醒了。中国早就不是任人欺负的年代了,在中国的土地上,中国法律就是最大的规矩,任何外国法律都没资格越界管中国人的事,任何企业也不能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 尊重中国法律,是所有在华企业的必修课。尊重中国消费者,是企业能在中国立足的根本。放下傲慢,摆正姿态,好好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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