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对前三十年完全不了解的人,在头条大谈当年的民兵组织没有枪支,比现在管理的还严。 我是知青,下放九年半,任民办教师一年后任大队治保主任一年半,改为任大队民兵连长,入党满三年成为大队支部委员兼民兵连长共任民兵连长四年,后任大队党支部书记。任大队支书三年,调任公社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原来的区管乡一级,俗称小公社)。后上大学,毕业后任区武装部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这是我年轻时代的经历,对基层民兵组织非常清楚,说大队没有枪,民兵连长没有枪是不切实际的。那时大队、公社、区的民兵组织均有枪,50年代,武装部长、区委书记、区长、县长都配有手枪。作者恐怕不知道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