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自2026年5月18日起,违反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可处以最高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根据越南司法协助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制裁新规定;司法行政;婚姻与家庭;民事判决的执行;因此,从2026年5月18日起,违反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的人可被处以5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该内容位于第109/2026/ND-CP号法令第62条,规定了对违反结婚、离婚和违反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具体来说: 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 5,000,000 越南盾至 1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a) 已婚或有丈夫但与其他人结婚;未婚或未婚但与您明确知道已婚或有妻子的人结婚; b) 已婚或有丈夫与他人以夫妻身份同居; c) 未婚或未婚,但与您明确知道已婚或已婚的人以夫妻关系生活; d) 养父或养母与养子、公公与儿媳、婆婆与女婿、继父与妻子的继子女、继母与丈夫的继子女之间的婚姻或作为夫妻共同生活; d) 阻碍婚姻、索取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或阻碍离婚。 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 10,000,000 越南盾至 2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a) 具有同一直系血统的人或者三代以内的亲属之间结婚或者同居; b)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结婚或以夫妻身份同居; c) 强迫婚姻或骗婚;强迫离婚或欺诈离婚; d) 利用婚姻出境、入境、居住和取得越南国籍或外国国籍;享受国家优惠待遇或者实现其他不以组建家庭为目的的目的; d) 利用离婚逃避财产义务、违反人口政策和法律或达到结束婚姻以外的其他目的。 3. 补救措施:对因本条第2款d、dd点规定的违法行为所取得的违法所得进行强制退还。 第 109/2026/ND-CP 号法令将取代规范司法协助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制裁的第 82/2020/ND-CP 号法令;司法行政;婚姻与家庭;民事判决的执行;企业和合作社破产(由第117/2024/ND-CP号法令修订和补充)。
越南自2026年5月18日起,违反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可处以最高1000万越南盾的
蛰伏说世界
2026-04-16 1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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