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米哈伊尔·亚历山大罗维奇·巴枯宁(Mikhail Bakunin),他是19世纪俄国著名的无政府主义理论家,也是马克思在第一国际内部的主要论战对手。他提出的这一诘问,直指马克思主义政权建设中的核心悖论,引发了关于权力异化的深刻讨论。1872年巴枯宁困秘密结就分裂行为在海牙大会被开除出第一国际。 巴枯宁的诘难:权力与阶级属性的剥离 巴枯宁的质疑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无产阶级专政这一国家形式的逻辑闭环。他在 《国家制度与无政府状态》等著作中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预言: “如果无产阶级将成为统治阶层,它将统治谁呢?” 其逻辑链条如下: 1. 少数人掌权的悖论:政权运作必然由少数代表(政党、官僚)执行,不可能8000万无产者同时坐在政府里。这少数掌权者一旦脱离生产、掌握特权,本质上就形成了一个“新统治阶级”。 2. 阶级属性的丧失:巴枯宁认为,这少数人虽然名义上代表无产阶级,但实际上已不再受剥削、不再从事体力劳动。他们“还是无产阶级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他认为这非“无产阶级的专政”,而会导致“对无产阶级的专政”。 3. 国家的原罪:巴枯宁主张立即废除一切国家(包括无产阶级国家),因为任何国家都意味着统治和剥削,必然复活专制。 马克思的回应:过渡阶段的必要性与代表性 马克思在《 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等文中,从历史辩证法的角度进行了回击: 1. 阶级统治≠人人执政:马克思反驳道,就像工会的事务由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执行一样,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是指阶级的政治统治,而非每个成员都直接执掌行政权。这属于社会分工的必要形式。 2. 过渡阶段的暴力必要性:马克思强调,只要还存在资产阶级的反抗和旧的社会组织,无产阶级就必须利用国家政权(专政)作为暴力工具,来镇压敌人并改造经济条件。这不是永恒的统治,而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3. 公仆原则:马克思以巴黎公社为蓝本,设想这种新型政权应是“议行合一”的,管理者是人民的公仆,随时可以罢免,以此防止官僚化。 历史的回响:理论与现实的张力 这场争论在20世纪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得到了复杂的回应: * 列宁的实践:列宁在 《国家与革命》中试图通过“工农民主”和“罢免权”来落实马克思的公仆理想,但战时共产主义和后来的官僚化问题,某种程度上印证了巴枯宁的部分担忧——即权力高度集中可能导致脱离群众的“新精英”产生。 * 托洛茨基的反思:托洛茨基后来在《被背叛的革命》中承认,苏联的官僚集团确实形成了一个脱离无产阶级的特权阶层,但他认为这并非无产阶级专政的必然结果,而是由于俄国经济落后和孤立导致的“堕落”。 巴枯宁的发难,本质上是在追问:权力是否必然腐蚀阶级本质? * 巴枯宁的答案:是。权力即压迫,必须彻底废除国家,立即实现无政府主义的社会自治。 * 马克思的答案:否。权力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关键在于谁掌握权力和为谁服务。无产阶级专政是多数人对少数剥削者的专政,其最终目的是通过强化政权来最终消灭政权(国家消亡)。 领袖毛泽东提醒我们,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如何防止“阶级代表者”异化为“官僚走资派”,如何确保权力始终服务于阶级而非个人或集团,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建设中永恒的课题。当年中央从使用陈永贵 吴桂贤等干部进行了成功的革命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