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岁内地家庭主妇,于2024年申请“高才计划”时,虚报自己拥有澳洲雪梨科技

紫文说旅游 2026-04-14 14:11:35

一名36岁内地家庭主妇,于2024年申请“高才计划”时,虚报自己拥有澳洲雪梨科技大学学士学位,企图借此获香港入境处批准其丈夫及三个孩子到香港工作与上学 。 被告供称她的学历为“自学大专”,由朋友介绍的中介申请“高才通”,对方收费52万元。她指在被捕前从没见过涉案毕业证书及成绩表,亦不知用以支持她的申请,她与丈夫事后才“发现被中介骗了”。 并经审讯后,今日于沙田裁判法院获判“串谋诈骗”罪名不成立 。 裁判官黄国辉裁决时引述被告自辩,指自己将“高才通”申请过程完全交予透过朋友介绍的中介。黄官认为“高才通”是网上申请,并非面对面的申请程序,任何人均可以在网上作申请,而本案有关申请资料中,地址、电话号码及签署等均不是属于被告。 被告自辩时又指,以为中介以“A类申请”即年收入250万元来港,而非“B类申请”即透过学历来港,而被告提及丈夫做生意年利润约300万元,亦曾在深圳花费541万元购入房子。 黄官相信,被告支付中介费后不检查资料等属合理。被告在取得电子签证后,来港申请身分证时,在学历一项列明预科毕业,本案被揭发后亦向入境处人员表明自己不曾在澳洲雪梨科技大学就读,而被告的家人及后再度联络中介时发现已失联。 黄官认为,中介或有可能为令被告能完全成功申请以赚取中介费,于是将被告蒙在鼓里用“B类申请”,导致被告一直以为自己是以年收入申请“高才通”,被告确实有可能遭中介欺骗,终裁定串谋诈骗罪脱。 案件编号:STCC90000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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