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位六旬老太坐公交出行。途中她坐累了,便起身在车厢过道走动活动腿脚。这时,前方有车辆突然变道,公交车司机只能猛踩制动踏板。大妈当时连个扶手都没抓,当场摔倒,最后评了个九级伤残。 这事儿一出,她委屈坏了。转头就把公交公司和司机告上法庭,张口就要34万。 结果呢?法院一分钱没判给她。 咱们算算这笔账。 要是司机当时不猛踩急刹,直接撞上加塞的违规轿车,一整车乘客恐怕都得跟着遭殃。两害相权,师傅这波应急反应根本挑不出毛病。 既然司机没错,成年人自己疏忽摔了,凭什么让别人掏腰包? 以前看新闻,见多了那种“按闹分配”、甚至“谁弱谁有理”的和稀泥。搞得服务行业个个提心吊胆,生怕惹火烧身。 但这回的判决,真是硬气。 大家都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公交车开起来多晃悠,自己心里没数?在过道溜达还不找个支撑物,这跟拿命开玩笑有什么区别? 法律是要保护老百姓的正当权益,但决不能惯着那种出事就甩锅的毛病。 年纪大、伤得重,这不是推脱责任的借口。社会没道理替个人的任性兜底。出了门,自己的安危还得自己负责。 要是犯了错,总指望别人来替自己的违规操作擦屁股。那整个社会的信任底线,早晚得彻底崩盘。 对此,你怎么看?

用户92xxx61
首先为这法官点大大赞,怎能拿公共交通当自家健身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