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老太闪婚闪离,30万彩礼判获10万。 近日福建厦门71岁老爷爷与61岁奶奶“黄昏恋”闪婚,婚前男方以婚前共同债券形式给付30万彩礼。 婚后仅半年两人就因生活不和经常吵架,诉至法院离婚,为了30万彩礼对簿公堂。 法院认为共同生活时间短,男方承担较多的生活开支,结合当地风俗与收入标准,将彩礼调整到10万元,最终判决准予离婚,10万元债权归奶奶所有。 有人说,你这样搞让年轻人怎么办?60岁奶奶的彩礼都要30万,年轻人彩礼该怎么给?有好多年轻人女士都说,好嫉妒奶奶的魅力,让我一个小女子情何以堪啊! 其实老年人的黄昏恋不容易,能遇到一个合适的更不容易,有人却把这第二次婚姻当做金钱交易,有人就是为了钱!有人却是为了仅存的余生能有个依靠,能有个安身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