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上海静安,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夫妻,在常去的珠宝店,花近3万买了枚红宝石戒指,本以为捡了个大漏,结果戒指到手才2小时,店家就来电话说标价错了,让他们退回去。更离谱的是,他们拒绝退货后,竟被店主一路跟踪到地铁站,还叫来两个人围堵他们,在未能如愿后,店家告上法庭,而法院判决,出乎店家的意料。” 郑女士夫妇七十多岁了,是一家珠宝店的老主顾,前前后后在这家店消费了几十万,算是VIP客户。2024年7月14号傍晚,老两口散步路过店铺,被店主热情地请了进去。店里挂着醒目的“全场1.5折”广告。店主拿出一枚3.08克拉的马达加斯加红宝石戒指,标价十九万七千五。按折扣算下来,只要两万九千六。老夫妻觉得这是店家给老客户的特别福利,没多想就转账买下了。店员开了收据,给了鉴定证书,戒指当场交付。买卖做成,双方都挺高兴。 谁能想到,才过了两个钟头,店主的电话就追来了。电话里说戒指“有质量问题”,让老夫妻第二天务必到店处理。那天晚上正好有欧洲杯决赛,老两口看了球,第二天又约了朋友去郊游,就没去店里。过了两天,警察的电话打来了。原来店家直接报了警,说店员搞错了,把不该打折的寄售商品低价卖了出去,要求解除合同,退回戒指。老夫妻觉得莫名其妙,东西买都买了,钱货两清,哪有这样反悔的? 几天后郑女士夫妇看完一个珠宝展,坐地铁7号线回家。刚出站,就发现珠宝店老板一路尾随跟了过来。对方先是好言相劝,希望他们把戒指退回来。遭到拒绝后,老板竟然挡在地铁口,不让他们乘车。争执一路闹到了车厢里。到站后老板还叫来了两个陌生男子,把两位老人围堵在站台的角落。老夫妻吓得够呛,赶紧报警。警察到场后,明确训诫了店家,告诉他们有纠纷应该走法律途径,不能这样跟踪恐吓消费者。 店老板看来是铁了心要拿回戒指,2024年10月,他以“重大误解”为由,一纸诉状把郑女士夫妇告上了法庭。店主在法庭上提交了寄售合同等证据,说这枚红宝石是帮一位“从美国回来的张姐”专门进的货,不属于打折商品。店员误操作导致低价卖出,给店里造成了十六万多的损失。他要求法院撤销买卖合同,判令老夫妻归还戒指。 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个案子,法官认为买卖发生时,双方对戒指的价格、折扣、最终成交金额都达成了明确的合意。交易已经完成,钱货两讫。店家提供的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存在所谓的“重大误解”。红宝石这类珠宝没有国家统一定价,其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买卖双方的认可和市场行情。既然交易已经达成,商家就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一审判决,老夫妻胜诉。店老板不服,上诉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4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店老板彻底输了。 珠宝行业自古有个老规矩,叫“钱货两清、眼力为凭”。东西摆出来,价格标清楚,顾客看中了付钱拿走,交易就算完成。事后觉得卖亏了,那是你自己的经营风险,不能成为出尔反尔的理由。诚信是生意人的根本,更是市场秩序的基石。标价、促销的时候不谨慎,卖完了又反悔,甚至用跟踪围堵的下作手段,不仅输了官司,更输掉了信誉和口碑。老客户的心,恐怕也彻底寒了。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