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别人允许,将人家自行车给骑走,请问这不是偷,是什么? 4月4日广东一女子的自行车,在自家楼层被同小区一男孩给骑走,对方在楼下骑车时被她抓到,女子想着都是邻居的,不想把这个事给闹太难堪,只要道个歉这事就算了,所以就让男孩把妈妈叫来了。可让她怎么都想不到的是,对方非但不认为自己的儿子的行为是偷,反而认为女子是没格局,而且还让女子给她儿子道歉。双方争执无果之后,女子选择了报帽子叔叔。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个男孩的妈妈,当着帽子叔叔的面,依旧是气焰嚣张。而帽子叔叔表示,把这个事通报到,孩子的学校去。可男孩的妈妈是不为所动,一点道歉的意思都没有。 那这个男孩的行为是偷吗?咱先看一下法律上关于偷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而现实中,大家习惯认为,不告而取就是偷。男孩未经自行车主人的允许,偷偷将车给骑走的行为,就是涉嫌占有他人的财物。所以无论是从法律的定义,还是从大家共识上,男孩的行为就是偷,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可为何男孩的妈妈,不认为自己的孩子的行为是偷呢?不是因为她不清楚偷的定义,只是她觉得偷这个字太难听,她不接受而已! 后边她之所以胡搅蛮缠,包括不给帽子叔叔面子,一方面是因为她的蛮横,而另外一方面,其实她很清楚,帽子叔叔拿她儿子,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虽然男孩的行为是涉嫌偷盗,可考虑到他还是未成年人,而且还是初次发现偷车行为,所以治安处罚也处罚不了。至于帽子叔叔所说的,把这个事通报到学校,其实更多的是吓唬的成分,现实很少会这样做的。而且就这起事件而言,问题是在这个家长这里,你把这事通报到学校,孩子有可能会受到伤害,帽子叔叔自然不会那么残忍。 因此这个男孩的妈妈,就是吃准了这一点,所以才会肆无忌惮!而对于这样的不讲理之人,要想让其得到教训,你就不能依靠常规办法,必须要采用非常手段!比如完全可以让她露个脸,让大家知道她长什么样。这样顶多就是侵犯隐私权而已,一般这样的最多让你下架视频道歉而已,她还真能起诉你去?就算真的要起诉你,那也不怕!只要她能耗的起,就跟她耗。哪怕是最后败诉,不过就是道个歉赔点钱而已。看到时吃亏的是谁!


唾面自干
女子确实没格局。若是男孩因骑自行车摔伤或死了,女子可要赔钱的。所以,自行车找到就别那么多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