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3元自助吗?”上海男子拿了一桌早餐结账45.5元,店员:3元只限粥 上海

笔尖下说法 2026-04-03 22:08:34

“不是3元自助吗?”上海男子拿了一桌早餐结账45.5元,店员:3元只限粥 上海陆家嘴,王先生看到一家餐厅门口写着“3元自助早餐”,便和朋友进店拿了一桌早点,准备付6块钱走人。结果结账时店员告知:总共45.5元。王先生当场懵了,一问才知道,3元自助只限粥饮,其他全部单独算钱。他质疑商家故意模糊规则、误导消费者。本文还原事件经过,并从法律角度分析:这种宣传到底算不算“引人误解”? 一、冲着“3元自助”去,两人拿了一桌早餐 3月25日一大早,上海陆家嘴。 王先生和同伴路过一家连锁餐厅,看到门口黑板上写着几个大字:“3元自助早餐(7:30-10:00)”。旁边还有晚上免费粥、七点半后打7折之类的字样。 两人眼睛一亮。在寸土寸金的陆家嘴,3块钱能吃自助早餐?这也太划算了吧。 没多想,两人径直进了店。拿粥、拿豆浆,又夹了肉包、煎蛋、油条,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 两人边吃边算:一人3块,两个人正好6块。吃完扫码走人,美滋滋。 二、结账时傻眼:45.5元,不是6块 吃完去收银台,王先生准备付6块钱走人。 结果店员报出来的数字,让他当场愣住了:“总共45.5元。” 王先生以为自己听错了,赶紧问:“不是3元自助吗?两个人6块钱啊,怎么算出来这么多?” 头两次问,店员没搭理他。等算完账把二维码推过来,才慢悠悠回了一句:“3元自助只有粥饮,别的都要单独算钱。” 王先生当时就上火了,指着门口的黑板说:“你们那上面写的,谁能看出来?再说了,店里的点心也没摆价格牌,我们拿的时候也没人提醒。” 店员没再接话,只是盯着二维码让他付款。 没办法,王先生只能硬着头皮结了账。可出了店门越想越憋屈:要是早知道3块钱只能喝粥,谁拿那么多点心啊? 三、网友吵翻了:到底是商家套路,还是顾客没看清? 这件事发到网上后,评论区直接炸了锅。 一方觉得商家不厚道:“明显是在玩文字游戏,‘3元自助早餐’正常人都会理解成所有早餐都能随便吃。真要只限粥,你写清楚啊!” 另一方觉得顾客也有责任:“3块钱在上海吃自助早餐,用脚趾头想想也不可能啊。肉包、煎蛋、油条都拿,怎么可能才3块?” 还有中间派说:“商家有误导的嫌疑,但顾客自己也得有点常识。关键是,店里点心没摆价格牌,这点商家肯定理亏。” 四、法律分析:这种宣传,很可能属于“引人误解” 咱们从法律角度说清楚,这件事到底谁有理。 第一,商家这么做,违法了吗? 涉嫌违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写得明明白白: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什么叫“引人误解”?就是正常人看了之后,会产生和实际情况不一样的理解。 门口黑板上写着“3元自助早餐”,没有明确标注“仅限粥饮”。正常消费者看到这句话,第一反应就是:3块钱,早餐随便吃。 可实际呢?粥饮3元畅吃,肉包、煎蛋、油条全要单独算钱。而且店里这些点心还没摆价格牌,拿的时候也没人提醒。 这就叫“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把最关键的限制条件藏起来了,等消费者拿完、吃完、该结账了才说清楚。这不叫营销,这叫挖坑。 第二,王先生能维权吗?能。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也就是有权知道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商家没有提前告知“3元仅限粥饮”,侵犯了王先生的知情权。 王先生可以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钱,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查实商家存在误导行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整改,甚至处以罚款。 第三,消费者自己有没有责任? 说实话,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 3块钱在上海陆家嘴吃自助早餐,确实便宜得有点离谱。正常人稍微多想一下,可能会觉得“是不是有什么限制”。 但是,法律保护的是普通消费者的合理认知,不是要求每个人都像律师一样逐字逐句抠字眼。商家不能拿“你应该想到”来为自己的模糊宣传开脱。 简单说:商家的责任是主要的,消费者的疏忽是次要的。法律的天平,应该倾向被误导的那一方。 五、结论:别让“3元自助”变成“3元套路” 这件事说起来不大,但特别典型。 很多商家喜欢玩这种文字游戏:大字号写“3元自助”,小字号写“仅限粥饮”,或者干脆不写。等你进店消费完了,才告诉你“这个不算、那个要加钱”。 这不是营销,这是套路。短期内可能多赚几单,但长期来看,伤的是自己的口碑。 最后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会选择忍气吞声付钱走人,还是会当场理论、甚至投诉维权?你觉得商家的宣传算不算误导? 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也提醒所有人:看到“超低价自助”,先问清楚再拿东西,别等结账时才傻眼。 来源:综合上海当地网友爆料、极目新闻、消费者投诉平台信息等

0 阅读:32
笔尖下说法

笔尖下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