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5岁老人卖红薯遭假币,扭送骗子反被索赔17万,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南京,75岁老人卖红薯,一女子用假币购买老人红薯。几天后,女子再次去老人摊前买红薯,被老人及其女儿认出,在把她扭送去派出所的过程中,致女子面部受伤。 女子受伤后,当即向老人及其女儿提出索赔要求,后续更是直接将二人告上法庭,索赔金额接近17万元,其中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费用。 这起事件刚曝光时,无数网友气得拍案而起,见过恶人先告状,没见过这么颠倒黑白的!要知道,75岁的老人,风吹日晒守着红薯摊,一斤红薯卖不了几块钱,一天忙活下来,赚的都是辛苦钱、血汗钱,那点收入,可能是老人的养老钱、生活费,每一分都攥得格外紧。 女子第一次用假币骗老人时,老人发现后满心憋屈,却没抓到人,只能自认倒霉,看着手里的假币,心疼得好几天都没缓过来。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几天后,女子竟还敢大摇大摆回到老人的摊位前,依旧想用假币占便宜,丝毫没有愧疚之心,甚至觉得老人好欺负。 换作谁能忍?老人一眼认出这个骗自己的人,当即和女儿一起上前阻拦,目的很简单,就是把这个用假币的骗子扭送到派出所,让她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拿回自己被骗的血汗钱。在拉扯控制的过程中,女子挣扎反抗,才不慎面部受伤,全程老人和女儿并没有刻意殴打,只是为了防止她逃跑,采取的必要控制手段,而且控制住女子后,父女俩第一时间就报了警,全程合规合理。 可女子倒好,完全不提自己使用假币、欺诈老人的违法行为,反倒抓住自己受伤这一点,倒打一耙,把老人和其女儿告上法庭,张口就要近17万赔偿。她算得精,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项不落,试图用“受伤”博取同情,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妄图让守规矩的老人为她的不法行为买单,这种行径,既违背道德,更让人不齿。 消息传开后,舆论彻底炸了锅。大家纷纷为老人鸣不平,75岁的老人,靠体力谋生,本本分分做生意,没偷没抢,反倒被骗子坑,抓骗子还要被索赔,这要是判老人赔钱,以后谁还敢制止违法行为?谁还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寒了老人的心,更是寒了所有守法公民的心。 而从法律层面来看,女子的诉求本就站不住脚。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的自助行为。老人遭遇假币欺诈,属于财产权被侵害,女子试图逃跑,情况紧迫,老人和女儿为防止其逃离、等待警方处理,采取的拉扯、控制行为,完全属于正当自助行为,并非故意伤害。 后续警方调查也查实,女子非法持有并使用假币金额达600元,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这也坐实了女子的违法行为。反观老人,全程都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没有任何过错。 法院的最终判决,更是大快人心,直接驳回了女子的全部诉讼请求。承办法官那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说到了所有人的心坎里。这个判决,不是偏袒老人,而是守住了法律的底线,守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是对所有不法分子的震慑:别想仗着自己受伤,就颠倒黑白、敲诈勒索,违法在先,就别想拿所谓的“受伤”要挟法律、要挟好人。 更让人唏嘘的是,老人收到判决书的那天,正好是他的生日,这份公正的判决,是老人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可惜的是,老人后来因病离世,生前一直挂念着这件事,好在法律还了他一个公道,让他走得安心。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提了醒:生活中,我们遇到不法侵害时,在合理范围内采取自助行为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会为我们撑腰;而那些妄图颠倒是非、恶人先告状的人,最终只会自食恶果。道德和法律,从来都不会纵容恶行,更不会亏待每一个本分善良的人。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