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和女友醉酒后回到住处,女友多次催促男子洗漱,男子发牢骚后去洗漱。没想到女友竟从客厅跳窗身亡,女友的父母,以男子未尽看管义务等为由起诉了他,男子大喊冤枉,法院最终的判决,出乎意外。 小郑和女友曾某跟几个朋友约在一家小酒馆吃饭。灯光昏黄,音乐轻缓,桌上很快摆满了菜和酒。 几轮碰杯下来,气氛越来越热,小郑也明显喝多了——脸泛红,说话开始有些含糊,笑声比平时大了许多。 曾某其实不太能喝,她一直劝小郑少喝点,可小郑兴致正高,一句“没事,我能喝”,又端起了杯子。朋友们起哄,酒一杯接一杯地下肚。等到散场时,小郑已经明显站不稳了。 夜里十点多,两人打车回到租住的小区。 回到家,小郑踉踉跄跄地进门,连灯都没完全打开,就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酒气。曾某皱着眉,把包放下,先去开窗通风。 “你去洗个澡吧,身上全是酒味。”她说。 小郑没动,半躺在沙发上,嘟囔了一句:“累死了,明天再洗。” 曾某走过去,把他拉起来:“不行,太难闻了,你先洗一下再睡。” 语气不算重,但已经带着明显的不耐烦。 小郑被拽得有些烦躁,甩开她的手:“催什么催,烦死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带着醉酒后的粗鲁,并非刻意,但听在曾某耳中,却像是一种冷漠甚至嫌弃。 她愣了一下。 这是他们在一起三年来并不多见的场面。平时的小郑性格温和,很少发脾气,但酒后的他,完全像变了一个人。 “我就是让你洗个澡,有那么烦吗?”曾某声音提高了一点。 小郑没回应,只是踢掉鞋子,晃晃悠悠地往卧室走,边走边嘟囔:“我都这样了,还管这些……” 他一头栽到床上,甚至没再看曾某一眼。 屋子里突然安静下来。 曾某站在客厅中央,窗外是城市的灯火。她的表情从不满,慢慢变成一种说不清的失落。那种感觉,不是因为一场争吵,而是一种积累已久的情绪,在这一刻被放大。 她走到卧室门口,看着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小郑。 “你就这么睡了?”她问。 没有回应。 她又说了一句:“你现在这样,真的很让人受不了。” 小郑翻了个身,似乎听到了,但只是含糊地嘟囔了一句,语气带着不耐:“别说了,烦……” 这一句,像是最后一根压垮情绪的稻草。 曾某沉默了几秒。 她转身回到客厅。 电梯监控无法记录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屋内也没有摄像头。但根据现场勘查和后续还原,那段时间,她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很久。 可能是在生气,也可能是在委屈,甚至可能只是单纯地情绪失控。 窗户是开着的。 那一晚的风不大,却足够冷。 当小郑从酒精的昏沉中慢慢醒来,已经是凌晨。他口干舌燥,迷迷糊糊地下床找水喝。 客厅灯还亮着。 人却不在。 他喊了一声:“曾某?” 没有回应。 他以为她去卫生间,推开门,里面空无一人。再喊一声,依旧没有回应。直到他走到窗边,看到楼下聚集的人影和闪烁的警灯,整个人瞬间清醒。 那一刻,他的世界像被按下了暂停键。 随后,是崩塌。 警方很快介入调查。现场没有打斗痕迹,门窗无破坏,基本排除了他杀可能。尸检报告也显示,曾某为高坠身亡,符合跳窗特征。 曾某的父母无法接受女儿的离去。他们认为,小郑在明知女友情绪异常、且其醉酒状态下,未尽到基本的照看和安抚义务,甚至在言语上有刺激行为,应承担责任。 于是,一纸诉状,将小郑告上法庭。 庭审中,双方争议激烈。 小郑一再强调:“我只是喝多了,说了几句气话,我根本不知道她会这样……我怎么可能预料到?” 他的声音里带着崩溃和无力。 法院调取了电梯监控、通话记录、小郑的笔录以及尸检报告,对当晚的细节进行了反复核实。关键点在于:曾某在事发前是否存在明显异常,以及小郑是否应当预见风险。 最终,法院认为: 曾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占60%;但小郑作为同住伴侣,在对方情绪明显波动、且自己处于清醒边缘状态时。 未尽到合理的注意和安抚义务,其言语存在一定刺激性,对事件发生具有一定影响,应承担40%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