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不知廉耻!”陕西,女子出轨被丈夫捉奸在床,谁曾想当众被打了几耳光的女子,竟

诚明缇姐 2026-03-26 16:09:19

“简直不知廉耻!”陕西,女子出轨被丈夫捉奸在床,谁曾想当众被打了几耳光的女子,竟趁人不注意冲出房间从3楼阳台跳下,致10级伤残。事后,女子先是控告丈夫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未果后,又一纸诉状将丈夫等人告上法庭,索赔39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金某与雷某结婚后,雷某在租住的出租屋内多次与郝某私会。 金某逐渐察觉妻子晚归频繁、手机不离手且有意回避交流,便开始留意她的行踪。 某个夜晚,金某确认雷某身处出租屋并怀疑她与他人同在,于是叫上三位亲友一同前往。 到达现场后,金某敲门无果,用砖块砸破窗户玻璃进入房间,打开房门让亲友跟进。 进入屋内,金某看到雷某与郝某衣衫不整,便上前对雷某实施掌掴动作,随后对郝某挥拳。亲友则将郝某控制在卫生间,准备报警。 冲突发生时,屋内玻璃碎片散落,雷某脚部被划伤流血。金某安排人下楼购买创可贴,就在众人处理伤口和控制郝某的短暂间隔,雷某快速移动至阳台并跳下。 三楼高度导致她落地后伤势严重,医院检查确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金某等人发现后立即报警并送医,警方随后介入调查。 警方调查后,对金某及两名参与控制郝某的亲友作出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雷某对处罚不满,先申请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后,又控告金某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警方详细调查认为掌掴等行为情节轻微,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决定不予立案。 雷某转而控告非法侵入住宅罪,称未经允许破窗进入侵犯居住权。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对金某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免除刑事责任。 刑事途径未果,雷某提起民事诉讼,将金某和三位亲友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39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案件,认定金某等人未经许可强行进入出租屋并发生肢体接触,对雷某造成一定过错,需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指出雷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从三楼跳下后果严重却仍实施,对自身损害承担主要责任。 经核算损失,判决金某赔偿7.8万余元,三位亲友各赔偿1.9万余元。 金某和亲友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提出当时仍为夫妻关系、出租屋有共同居住权、行为具有紧急性质以及打耳光与跳楼之间缺乏直接因果关系等理由。 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雷某因自身跳楼行为承担大部分损失,金某因冲动举动受到行政处罚并需支付赔偿,三位亲友也被牵连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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