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文人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对竹笋推崇备至,评价其为“蔬食中第一品”,地位远超肥羊嫩猪。 李渔强调竹笋“断断宜在山林”,城市市集所产即便芳鲜,也只是“笋之剩义”(剩余的价值),唯有山中旋掘的才是真味。竹笋“素宜白水,荤用肥猪”。 李渔在饮食上提倡“渐近自然”,主张“肉不如蔬”。他将竹笋的鲜味视为极致,认为与肉同烹时,人们往往只食笋而遗肉,可见竹笋之味胜过熊掌鱼肉。 关于“鲜”,不知道如果李渔生活在当下,吃过味精之后会作何评价。 据说日本人发明了味精,传到非洲后被非洲人惊为人间至味,哪怕蒸米饭也要加味素,不知真假。 东坡先生云过: 无竹令人俗,无肉使人瘦。不俗又不瘦,竹笋焖猪肉。[呲牙] 又是一年春来到,您吃春笋了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