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1栋有近40年楼龄的楼房,没有电梯,很不方便,大家商量,决定安装电梯,

胡萝卜说法 2026-03-22 11:04:39

广东广州,1栋有近40年楼龄的楼房,没有电梯,很不方便,大家商量,决定安装电梯,男子却投了唯一的反对票,因为他的反对,导致电梯的安装延迟近一年,不过电梯还是顺利安装了,谁知电梯刚安装好,男子要坐享其成,提出补交1.9万,要使用电梯,可大家都反对他,他就起诉大家。   大家激情澎湃,说起安装电梯的事情,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越说越激动,大家纷纷拍手叫好,都赞成安装电梯。   安装电梯,众望所归。   他们的这栋楼房,是个老房子,有近40年楼龄了,最初入住的那一批住户,大多都已经上了年纪,他们一直都是爬楼梯,实在是爬不动了。   年轻人上下班也很累,大家都不想爬楼梯。   后来有人建议,安装电梯,呼声一出,一呼百应,大家一说起安装电梯这件事,都似乎找到了共鸣,纷纷讨论安装电梯的好处。   于是大家都挤在一起,讨论着安装电梯的事情。   他们也是有考虑的,他们的是老房子,安装电梯可能有困难,毕竟安装电梯可能要破坏原来的房子结构。   如此一来,可能就会影响房子,他们的房子本来就是老房子,当初建房的时候,是没有安装电梯的设计的。   因此他们要安装电梯,手续很麻烦,要考虑很多东西,还要审批,经过同意之后,才能安装电梯。   安全事关每一个人,虽然大家都想使用电梯,但也考虑了这一点。   后来他们经过考虑,分析,发现他们这栋楼要安装电梯还是可以的。   这个好消息让大家都很兴奋,大家纷纷出钱,要找人来安装电梯了。   这个时候张叔却跳了出来,他反对安装电梯,他说他不使用电梯,也不出一分钱。   大家都说得好好的,这个时候张叔跳出来投反对票,事情被耽搁了。   因为张叔的反对,导致他们投入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他们需要反复地和张叔协商这件事情。   但张叔就是不同意,事情陷入了僵局,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大家都干着急着,他们看到张叔,内心就莫名其妙地恼怒。   所有人都同意安装电梯,就张叔这么一个人,整得大家都不得安宁,所有人都要围着他转。   不过即使张叔反对这件事情,依然没能阻止电梯的安装,整栋楼的住户,申请安装电梯,经过审核之后,他们还是可以安装电梯得。   电梯最终还是顺利建成,当大家乘坐电梯上下楼,方便多了,大家都乐得见人就笑,大家纷纷夸有了电梯之后,生活品质提高了,人也精神抖擞了。   这个时候,张叔看着大家乘坐电梯,一个个都挂着一张灿烂的笑脸,看着大家如此方便,他后悔了。   他要坐享其成,他愿意补交1.9万元。   可这个时候,所有的住户都出来反对张叔乘坐电梯。   真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张叔的要求让大家都很膈应。   当初大家热情高涨,要安装电梯,因为张叔的反对,让大家烦恼了一年,为了这件事,大家东奔西跑,身心憔悴,现在电梯建好了,大家方便了,张叔倒是坐享其成了。   大家心里不舒服,都不同意张叔乘坐电梯。   这时张叔说出了自己不愿意安装电梯的原因,他说,当初之所以反对安装电梯,是因为安装的电梯会对他的房屋造成阻挡,还会影响采光和通风,并且平层入户设计会让连廊抬高,邻居经过的时候,可以看到他家的厨房和厕所,会看到他的隐私。   除此之外,他最担心的就是,他们的楼房是老房子,如果安装电梯,他害怕施工会带来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的安全隐患。   可在其他业主看来,张叔就是马后炮,就是想坐享其成,大家依然反对,他无奈之下,起诉他其他业主,要求使用电梯。   那么他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支持呢?   1、电梯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全体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电梯作为加装的共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原反对业主作为业主之一,对共有部分享有法定的使用权。   即使张叔当初反对,只要他分摊费用,他后期还是可以使用电梯的。   2、张叔在使用电梯时,愿意分摊费用,这并不违反公平原则。   《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未出资的业主在使用电梯前,必须支付相应的集资款及后续维保费用。只要其按原筹资方案补交费用,其他业主无权拒绝交付电梯卡。   所以即使业主们都反对,只要张叔愿意分摊费用,他还是可以使用电梯的,他是可以获得胜诉的。   那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呢?来源:大河报  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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