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跟老婆过了43年的老头,把老婆告了。 不是离婚。是要钱。12万,一分不能少。老头姓张,上海人,70多岁,一个人住。他说自己身患重病,老婆在他病重的时候跑了,两年多没管他,按每月4800块算,25.5个月,一共12万多,这钱老婆必须给。 72岁的徐阿姨接到法院传票,手都在抖。她说,我不是离家出走,我是被打跑的。43年,从1980年结婚开始,就一直挨打。打骂、恐吓、精神折磨,忍了一辈子,实在忍不下去了才走的。而且我浑身是病,每个月退休金4100块,在上海这个城市,光看病吃药就剩不下什么,哪来的钱给他? 法院一查,情况全清楚了。 老张每月退休金6000多,徐阿姨4000多,老张比老婆高了将近2000块。6000多在上海什么概念?上海老年人月均消费支出3300元左右,老张的收入远超这个数。他自己完全有能力过日子,根本不属于法律上说的“生活困难”。 法院判得很直接:徐阿姨退休金比你低,身体比你差,没有能力给你钱。驳回。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地方在哪?不是这12万。是老张打官司背后那点小心思。 43年的夫妻,分居两年多,一个老头独居,屋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他起诉,嘴上说的是钱,心里想的是人。他觉得法院判了,徐阿姨就得给钱,给了钱,徐阿姨就得回来照顾他。 但他忘了,徐阿姨为什么走? 43年,长期暴力加精神虐待。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法院查明了,徐阿姨说的不是假话。一个72岁的女人,被打了一辈子,现在一身病,终于跑出来了,法院怎么可能再把她推回去? 而且,老张这6000多的退休金,在上海够不够花?够。他一个人,基本生活绰绰有余。他起诉说“生活困难”,这话根本站不住脚。法院不认,合情合理。 还有一件事值得琢磨。 法律上的夫妻扶养义务,不是单方面的。你得先问问,这43年里,你尽过丈夫的责任吗?徐阿姨的退休金比他低,身体比他差,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真要算这笔账,到底谁该扶养谁,还真不好说。 徐阿姨在法庭上没提反诉,没要赔偿。她只是说,我没有钱,我身体不好,我付不起。她甚至没有把43年的委屈全部倒出来。这个72岁的女人,只是在用最笨的方式保护自己最后的日子。 法院这次没和稀泥。你有钱,你有病,但你起诉的理由不成立。驳回。 老张输了官司,但他可能到现在都没想明白,这12万买不回徐阿姨,也买不回那43年他亲手毁掉的东西。 这场官司,表面上是钱的事,实际上是账的事。徐阿姨记了43年的账,老张以为能用法律赖掉,结果法院说,这账,我们不替你算。 现在问题来了,你觉得徐阿姨该不该给这12万? 来源:综合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看看新闻、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决信息






